【美好世界Vol6】 憲法之我見,談官員藐視憲法事件
Theendisnottheend
(此文原為對Bread100之文章的回應,被拿來
日前發生Bread100砲轟移長不當言論事件,
文中焦點圍繞在eROC到底要不要憲法的爭議之上,
在這邊我將會就此事件進行討論,
同時對未來憲法的修改、維持甚至廢除,
提供一些自己的小小看法。
RL中,想要修憲(在民主國家,沒有廢憲這種事)
的民代理所當然可以批評憲法,提出合理改革方向
但RL中的總統、行政官員卻是憲法的捍衛者,
其宣示對象是憲法,這部法典既代表國家,
在民主國家也象徵人民將自己的權利託付給這些官員。
一、移長言論不妥
遊戲中,這雖然沒有一個定論
但是依常理來看,由CP指定移長應該是為憲法所保障的,
這一定是一個規則不然就是一個憲政慣例,
否則移長為什麼不可以由議員選出,
或是人民提名然後選舉呢?
這樣看來移長的權力也是間接受憲法保障,
所以這種毀憲言論,當然既沒有邏輯也不恰當
等於是攻擊保障自己職務的言論,
順便把eROC人民的授權也一起罵了進去。
二、沒有強制力不代表沒人遵守
移長認為沒有強制力的東西就不能吃,
但是沒有強制力不代表沒有約束力,就像聯合國憲章強制力微乎其微,
美國整天把它當班規一樣違反的結果,
就是在伊拉克戰爭後失去大量盟邦的支持,
這導致他漸漸學乖,在伊朗和利比亞都不敢再輕易造次,
而在eROC,君不見今天就有人砲轟發出毀憲言論的人嗎?
這種群起維護基本價值的力量,難道不是一種約束力?
就我看來,一部好的憲法可以做很多事情,
譬如簡述政府職權,或是清楚告訴你什麼樣的行為叫做叛國,
而不是由一些意見領袖根據自己的喜好和利益貼標籤,
變成出亂子時拿來互噴的口號。
不過今天,憲法條文在那裡?內容與精神是什麼?
知道的人大概屈指可數吧,既不在教育部的教學中,
也很難直接查詢得到,總統也不用按著他宣示當選
我們eROC的憲法不是自己消失了,
而是許多時候方便行事下的犧牲品,
再加上當初書寫時沒有一個中心的思想,
(我們想達成什麼,eROC應該是怎麼樣的國家)
因此使得它難懂又難用。
個人認為這是這個遊戲中"憲法"的意義,
就是一個eROC人在這個戰爭遊戲中的基本規則
未來憲法的改革應該要務求與遊戲更為結合,
同時更為口語白話,現在的憲法過於模仿RL並且非常文言,
不必要的字句與定義太多,
且幾乎沒有規定什麼真的攸關國民權利義務的事情,
這也是造成憲法空洞且被輕視的重要原因。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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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ted n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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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妹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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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白點就跟內閣一樣差不多意思。
雖然遊戲系統內並沒有移民局長這職位,所以如果議員真要想怎樣你也拿他沒辦法。
但是在台灣大家都是遵守移民規範和條約的,的確放人也都是要透過移民局長的允許才放人。
雖然沒有強制力,但是到目前看來的確有很大的約束力。
說得更明白點,如果說憲法沒必要,那也就是說移民局長以及移民的條約也都沒必要是一樣的道理。
v17 求麻豆名~
V
那張圖是修很大嗎?
求model名...以後要規定放圖要放model名....
"這樣看來移長的權力也是間接受憲法保障,
所以這種毀憲言論,當然既沒有邏輯也不恰當
等於是攻擊保障自己職務的言論,
順便把eROC人民的授權也一起罵了進去。"
這句話只有我覺得怪嗎
按這樣推論,
議員也受憲法保障,所以議員修憲,毁憲,也是沒有邏輯也不恰當?
人民也受憲法保障,所以批評憲法,也要冠上藐視憲法之罪?
為何政府官員不能就現行條文,憲法提出自己意見,批評?
你若說官員不按憲法走,不按法條走,是,他違法,違憲.
今天移民局長有不照法條走嗎?(撇開百包那篇的質疑)
既然有照法條走,為何不能發表自己的言論?
"順便把eROC人民的授權也一起罵了進去。"
那所以以後大家都不能批評了啊
你一批評,哇,這經過eROC人民的認證吔,你敢批評,你能批評? 是這樣嗎?
還有,話有沒有邏輯是看內容有沒有條理,不是單純不能批評的人批評或不合誰的意了,就叫不合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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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身為憲法授權的政府官員 發表違憲言論本就不宜
畢竟他的權力也是人民賦予的 受到抨擊也是理所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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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cornerinlove,
一、批評不等於藐視
基本上批評者尊重該法,並且會就其應該修法的地方,
或是未來的方向提出自己的意見,雖然對他有意見仍會遵守。
藐視的話,我想今天移長給了我們很好的示範。
二、官員不是議員
議員本身就是可以修改憲法的成員,
就憲法本身進行討論是很正常的,
但你有看到今天有那位議員發表了這麼不適宜的言論嗎?
相反地,官員正常來說是憲法維護者,
你能想像今天有記者問RL農委會官員:
"根據憲法你們應該保障人民食品安全,為什麼沒有達成?"
然後官員回答:"憲法是什麼,可以吃嗎?"
三、藐視憲法等於不尊重授權
憲法主要保障人民權利,今天移長對憲法表達輕蔑之意,
是否代表他根本不代表人民,也不打算尊重這層授權關係?
這是不是代表以後凱薩不用對國家負責了,
代表國家的憲法都可以輕視了?
是不是以後官員都可以以個人利益和爽度為依歸?
我相信凱薩不是這樣的官員,但他的言論卻讓人非常疑惑。
@godpolsteven
一、贊同論述此部份論述,自於結論,自有公斷。
二、第二部份:
贊成不恰當,但他的話有無邏輯你瞭解過了嗎?既然沒有了解過,
就因不能批評(按原文想法),所以說他沒有邏輯.
按照原文想法,他也是議員啊,奇怪,怎大家就自動忽視他議員的身分,只拿局長身分出來鞭?
選擇性忽略? 還是他今天說:我是移民局長,我以移民局長身分說憲法能吃嗎?"這樣?
我只看到有人因為凱薩王的ID,然後就說他是移民官員,發表這啥鳥言論,
啊他議員身分呢?
所以你回應中舉的例子也很奇怪啊,RL中農委會官員有兼立法委員嗎?
三、他是移民局官員,當然要按法條走,
啊我想問,除了百包那篇批評的那一點,他在移民局任內有不按法條走嗎?
依自己喜好亂放人?有不對移民局負責嗎?
既然都是否定的,那我不懂何來可以得出不用對國家負責?
行政官員本來就不是民選的,對人民負啥責?代表人民啥?
是總統選的,當然是對總統負責,如是立法院選的,當然對立法院負責.
RL現在行政院究竟向立法院還是向行政院負責都還有的吵,
但可能是我才疏學淺(?),好像沒聽說行政院要向人民負責?
如要扯到背後代表的民意,那就扯遠了..........
說沒有邏輯的意思是,
你是受憲法所規定而有權力的官員,
但你本身卻藐視憲法。
你的權力全是因為你守護憲法而來,
但你卻公開表達不需要憲法,
這樣有沒有邏輯?
身為官員應該要謹言慎行,
我說過了,就算是議員也沒有人這樣藐視基本規則。
最後,沒聽過RL行政院不必對人民負責的..
不用負責的話今天
什麼瘦肉精三館吳卡的都不用了吧
人民透過選舉把行政權授給了總統,
總統在分給行政機關而已。
V 好文給推
噗 行政官員不是民選就不用向人民負責是那個平行世界的鬼理論? 既然這樣那躺著爽爽作就好了嘛
又何必去立法院接受民代質詢砲轟 他們是立委選出來的嗎?
V,好妹子。
V"
v
好文好圖~
RL立委手上有審中央的金費
不給他們罵罵的話, 行政院的薪水就坎了...xD
@siugar
我不知道那個妹是誰耶= =
原始來源也沒寫
以後會補名字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