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策研討]ROC移民事務探討

Day 1,280, 09:18 Published in 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China by Kirk.Xu
前言:

筆者深陷在百忙的EU3與大帝國之中,總算能抽出些時間來參與討論,真是可喜可賀(笑)。

前一陣子有人問我,距離上次秘魯回憶錄也有段時間了,是不是該寫寫之後的部分?不過我認為那段時間的事件異常複雜,而且筆者本身也是局內人,原本打算在完全退出ROC公共事務運作之後,才會開始著手動筆,現在來寫,很多事情會顯得不客觀,所以還請客倌們見諒啦。

以下是正題。


移民的動機:

常見的申請國籍動機,共分有:取得投票權影響選情、經商上獲得更多國家資源加成、軍事上獲得作戰訓練加成、媒體寫作的發布權、回歸實際國籍歸屬,這五種。

其中以取得投票權為目的,由於具有政治動機,最常被引伸為政治顛覆,而常常被拒絕審批。弔詭的是,這一目的的申請者很少表明自己的實際目的,導致其他四種目的申請者,也會被誤會為取得投票權,而遭受層層關卡檢視。

然而取得投票權的移民,卻不會因為當地國的深懷戒心,而申請失敗。最主要的原因是,有時這是申請者本身,受到當地執政黨,或是其敵對政敵的邀請,而申請成功。最為鮮明的例子,就是鄰國日本在2010下半年度開始,因國內玩家流失嚴重,開始尋求友邦的投票協助,其嚴重程度甚至引來其前大統領Kita Ikki強烈措辭抨擊太過火的ATO行動。

首先是Sugawara Michizane,後來又是TheReverendSeanV,他們有什麼理由來讓日本自我毀滅?
(轉載)真是幹得好嘛,日本: http://forum.gamer.com.tw/C.php?bsn=18823&snA=24&tnum=1

比較接近現在的相關事件,還有我們另一個鄰國-美國-前一陣子發生的INCI事件。由於這是轟動全球的大事,多份重量級媒體均有報導與探討,請容我引用一份報紙向大家說明。

[YCN] - Another American Civil War? 美國另一次的南北戰爭?
http://www.erepublik.com/en/article/-ycn-another-american-civil-war--1693519/1/20
在 The New World Chronicles 的這篇報導當中,
作者 Mark Brennan 注意到這個名為 South Carolina Ulku Ocaklari 的政黨,
在這次的美國議員選舉中期,曾經一度囊括了50席次中的31席次!
幸運的是,在美國國民驚覺選舉危機、努力催票後將這場意外之火稍微澆熄一些。



其他移民動機的影響:

針對軍事攻擊加成的移民,顯然是各國所歡迎的,這樣的玩家只要不是太過斤斤計較,通常會為當地帶來巨大的消費,而造成他們申請的因素,主要是其原本國家戰爭太少,或是攻打了他們不想打的國家。這類移民正面效益很大,只是他們通常也待不久,而且不是所有到處打仗的人都會申請該地國籍。

針對生產加成或是經商而來的移民,則是好壞參半。他們為了利益而來,帶來的是大量的產品與勞工雇用。只是”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大量產品的傾銷,常會讓其他本國經商玩家頭痛,如果消費市場小者如台灣,遇到的衝擊是很大的,一般對於這類移民,各國的態度常常搖擺不定。

針對媒體發布的移民申請,就我的了解,常是為了宣傳特定聲音而來的。這在媒體系統改版前,本來是不會發生。以台灣來說,最為鮮明的例子就是剛創立時的plan2000以及後來的BlackPhanter4Dest。他們所帶來的觀點,能激發當地玩家思考,所以並不是壞事。

最後則是回歸實際國籍歸屬,這一申請理由。這在他國比較少發生,卻是台灣目前為止申請案件的大宗。主要原因在於不少玩家透過facebook加入遊戲,自動被歸類為美國籍,一出生就有綠卡,本來這類申請非常單純,然而三個月前台灣其實也發生過這類申請相關的爭議與討論。


關於該事件的緣由與爭論:

事情的起源,在於這篇由移民局公告的” 未經移民局同意名單及議員”:
http://erep.tw/index.php?topic=1202.0
裡面寫了一些議員未經移民局審核通過就放玩家進入的資料。

之後當時的國會議長直接在立法院公報大字報刊出:
立法院 (國會) 通告第 2 號 Legislative Yuan Announcement No.2
http://www.erepublik.com/en/article/-2-legislative-yuan-announcement-no-2-1682790/1/20

作為名單裡列名最多的Sakobsm議員,發了報紙予以反擊:
【藍鼠大聲說】這就是所謂的放外國人來台灣奪取政權!
http://www.erepublik.com/en/article/-1-1683121/1/20

其實在媒體的戰火,早在當時正提案中的移民法已經浮現:(很抱歉,這篇你必須是議員才能看到)
[提案 Proposal] eR.O.C 移民管理暨移民局組織法
http://erep.tw/index.php/topic,1214.0.html

其中對於議員是否應具有自主批進國籍,是否該添加快速的移民申請程序,這兩點作出很多討論。比如dawenxi議員對於議員實質上具有審批權力,不應該以法案加以限制;Sakobsm議員提出法規設計對於以facebook註冊的玩家甚為不便;Kirk.Xu議員(我)提出應該就能快速判斷的申請案件給予快速審查的方案

當時已通過的法規,現在看來,立法者在回復中所承諾的數點,已證明運作上未能全如立法者的想法,如:
1.移民局行政要點的改善,可以與移民局長討論溝通
2.移民局會有最多6名輪值人員
3.申請移民只需要等一天便能回復

前幾天有位友人告訴我,移民規定對於不守規則的議員只是具文;又前幾天面對印尼來襲,總統sisko196緊急提案數個eChina大坦克快速國籍申請以求遂行作戰。然而這代表台灣的移民法規是失敗的嘗試嗎?我不這樣認為。


移民法規的精神:

這裡所要說的,不只已寫於法條中的兩點:源自ROC憲法、專業委任,這兩點概念。我要向各位提出的是,隱藏在移民法背後的兩點精神,也就是玩家公約、以及玩家自限

玩家公約指的是,為了更方便的運作公共事務,基於一個最低限度,玩家共同遵守的規定。這不如eRepublik Law那樣強制性,但對於EREP這遊戲的玩家卻是重要的,有了一部具有公約性質的規定,能更方便的運作公共事務,也能把老玩家的想法以法規的形式告訴後來的新玩家,這訊息不像新人教學般親切,然而硬梆梆卻極有效率,比如ROC包含憲法在內的所有法規。

而玩家自限指的是,為了遵守公約,擁有遊戲中權力的玩家,某種程度上只部分使用,或是完全不使用他的權力。我想這與公約是相輔相成的,沒有自限的自覺,便不會有公約的形成。這部分的例子也很多,比如內閣使用預算前須先通過議會,總統宣戰或結盟前要先問過議會等。

然而議員本身該不該自我限制審批國籍的權力呢?我認為應該。即使這不如上述兩點般,若未照做便會受到實質制約,比如使用預算不經議會之後國庫提錢會遭受否決;或是結盟不經議會會遭受否決,嚴重者還會受到彈劾。

然而這遊戲畢竟是偏重社群類的戰略遊戲,玩家間溝通比作戰經商之類所占比例還重,遵守公約以及自我限制以求符合公約的規定,便是很重要的事,尤其是就總統、內閣、議員這類玩家而言。我想這很容易便能了解,一個參選議員的人選前承諾要好好運作公共事務以達選民期望,選上後卻對於玩家公約(各項法規)斥之以鼻,這是何等諷刺,何等自我打臉的事。


移民法規的改善:

但是就如現實中的法案常常修改以符合實際運作,我認為現在ROC的移民法也該到了修改之時。首先在於針對移民局官員不足(其實其他內閣也都有相同情形),應該做出修正以減輕他們的工作量。其次,對於某些特定案件應該有快速審查的機制。不只一次,我能看到總統自己去IRC審核移民;而前一陣子總統提出審批國籍緊急議案,如果我們擁有更好運作的規定,將能避免這類情形再次發生。

比如可以這麼做:

1.可立刻證明為facebook註冊的玩家,應該在本人於政府論壇提供相關連結後,就能由議員自行回復後審批
2.政府邀請來的高攻擊力玩家,只要具有總統擔保即可放行
3.之前由台灣移民出去的玩家,只要有相當數量的台灣玩家擔保,比如2位,便能再次移民回來
4.因為其他因素而來,則照舊按照既有程序申請


後語:

我在與EC教育部長lifethinker洽談兩岸國策論壇的事務之時,間或聊到一些題外話,比如以前EC制度建立的歷程,到現在為止,我還對於eChina沒有憲法感到遺憾,也對於這幾天正在發生的對於angelbaby andrewbaby議員譴責的文章,感到憂心,因為這在EC不是第一次發生了。本篇探討的主題,也許部分內容可以對EC玩家在建構制度上有所幫助。感謝各位閱讀,敬祝 遊戲愉快

顆顆徐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