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N] 什麼戰爭?讓花心來幫忙整理~
Lagos Baunty
話說,很有趣的
吵架的兩個人把對方的名字都放在自己報紙的標題上
這該說是感情好,還是感情不好呢~XDD
[釘釘] 說謊的議長: JulianScorpion你當台灣所有人都是傻子嗎?
雖然並不意外,不過有點失望:斷章取義就是你做的決定嗎,blackca?
我相信大家還是被吵到霧煞煞
兩篇文章弄到真相似乎呼之欲出
但事實上還是很混亂
黑卡寄了當天他們討論的log給我
(既然黑卡已公開,那我就幫忙附上Log:http://pastebin.com/ktkEXA5H)
我很無腦的把內容全部看完了!
我把我所理解的在這裡整理過一次~
故事由JS以議長名義指責有人洩漏國家機密開始
【議長公告】敬告各位現任議員與卸任議員,有關國家機密事項之守則
同時也控告該人以該國家機密威脅移民局局長,要求通過不被同過的移籍申請
並回覆說該公告經由當事人與總統得知後公布,強調內容屬實
而該名被指責的人就是與JS有私人恩怨的黑卡
他們之間的恩恩怨怨就算講三天也講不完
而且我也不了解,所以也就不說了...
此時就讓我們看看現在是發生了什麼事
==
首先,所謂的國家機密,是指移民局面談的資料
而在法律上這些資料是不應該被非議員或移民局的人看到才對
然而,在論壇中移民局的該看板當時卻是不授權限限制的
也就是所有論壇帳號的eROC或甚至外籍人士都看的到...
在這個觀點上,移民局有其疏失,沒多久也已經解決這問題
然而拿人家家裡的東西與拿人家掉到地上的東西在法律上都稱之為偷
也就是駭進機密去獲得機密洩漏與不小心看到機密洩漏視同罪
所以黑卡正陷於如此的一個指責之中
而黑卡對此的解釋為:他並沒有洩漏,反倒是外國人告知他這些資訊的
簡單說,如果黑卡如果沒有主動寄信去告知機密不秘密了
要求移民局長將文章下架,搞不好沒人知道這個疏失...
(其實根本不必下架,因為本來該版面就應該鎖權限的)
==
再來,JS說他有經過當事人與總統的過目
事實上總統的回應大意是:
「議會的事情我管不著,但這些東西發了可能會有爭議,可能要修改一下」
然後,JS應該有做一些小修改,之後就發報了!
至於指責的內容(包括洩漏機密與威脅)
JS澄清皆為局長提供資料,其認為屬實,因而發報
並非個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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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所謂的威脅...
這幾句話有沒有包括威脅我相信大家會認為模稜兩可
也許說者有意,又或者說者無意
只要聽者有意,那就會是有意!
但在我看來,這幾句話完全沒有談及要不要讓移籍通過這件事情...
「得罪」的原因不在於有沒有通過移民
而是那些應該被列為機密的事情被外國人看到了!
如此的確是會得罪提供資訊給移民局的外國線民...
所以兩人根本在說不同事情啊!
何來威脅之有...
==
整體而言,就是黑卡提供了外國線民提供的一些資訊與個人意見給了移民局
然而這些資訊與對話紀錄放在一個應該是機密卻不小心公開的地方
於是黑卡寄信要求局長把這些內容下架
避免不必要的紛爭
然而,在局長這邊卻認為該是機密區的地方被黑卡看到了
認為黑卡借用前議員的權限進入查看
同時誤會他將資訊洩漏給外國人
在此同時,由於被拒絕移入eROC的是黑卡的友人
因此該封信被誤認為是威脅局長放人進來
事實上卻只是指責那篇不該被公布的文章應該下架
但局長堅持那是機密區不需要下架
而被局長告知這些資訊的JS則以議長身分發文警告
引起了黑卡的不悅...
更牽扯出之前一切的恩恩怨怨...
於是就天下大亂了!XDD
==
整體而言,如果硬要我說的話
這根本都只是巧合,加上JS與黑卡之間原本的糾葛...
黑卡不斷提出紀錄給所有人看,據理不饒人
同時從Log裡來看,黑卡已經有相當的憤怒
所以不斷以自己的方式敘述,卻沒考慮到誤會的可能性
JS則是不斷以挑釁方式,卻不曾解釋任何東西
最新一篇文也只是在指責...
不願解釋的後果導致誤會愈演愈烈
當然,我不是什麼人!不是法官也不是律師更不是制裁者
但我只想幫忙把誤會解開,不需要一直吵架
我說過,該吵就是要吵
但吵的方式不對永遠都不會結束...
在我看來,機密那部分早處理好了!
除了議長能不能私自以組織報發報這件事需要詳查...
以及他們之間個人的恩怨之外(該不該道歉之類的)
似乎該把這件事情結束了!
以上
反正這份懶人包我是已經寫完了
你信不信就跟我沒關係!要當我資訊不完整也不重要...
在我認為這件事情是真的該落幕了!
Mewbie Newbie 主編 Newbie
Comments
又另一邊著火了,不v lol
V 整理推
已閱 v10
至今最忠實文章!
V
這懶人包也挺長的...不過還是看完了w
PM我也看完了。
結果大家都沒注意到某個重要當事人,再參考一下議長的行為...
我已經跟人討論出答案了(茶)
V
v
跟我看完後的感覺是一樣的
這次只是誤會而已.....
不過議長的行為真的是...
V
V
真有心+認真...
推
V
或許兩人都有錯~各退一步就不會有這麼多紛擾
雖然我覺得如果一開始JS不要公開指責黑卡
而是私下PM 把問題先釐清
或許就可以維持皇城之內的和諧....-.-
V
一方挑釁 一方失去理智
我覺得再戰幾天都戰不出結果
大推這篇,有種撥雲見霧的感覺
寫的還蠻客觀的。在我的解讀看來,就是黑卡好心幫忙,反被誤會?????
我不討厭黑卡(本來想打喜歡的 不過我不是來告白的)
也相信她沒有存心亂說話
也感謝她做很多事
不過真希望她可以理性一點.....ORZ
不能認同議長一副抓到黑卡小辮子就開始亂炸的想法
目前最中肯的文章
小吃攤~
賣~Q1包~Q5包~
想戰的話有Q5坦~
歡迎選購~
乾,結果我沒注意到這一篇還自己在SHOUT上面打一長串...Orz
這篇救了我的腦袋 V
不懂,和kirk xu有什么关系?
v
V, 今日最中肯!!
JS+B.ca= eROC最強大歡喜冤家.
這是我唯一有看得懶人包...
v
@Botherlong, (理性 勿戰... 咦?!)
我倒覺得,
在議長誤以為 "資料來源是從前議員手中洩漏出去" 的情況下,
其有必要公告 告知所有當過議員的人,
不要將資料洩漏出去.
我簡單描述一下我看完的認知 不知道對不對
1. 公爵沒有說謊的部分
2. 黑卡並沒有洩漏任何機密
3. 移民局的資料檔案再法理上似乎有保存程序問題,但是實際上是延續前人開荒時留下來的機制
從議長最初的那篇來看
根本就看不出來文章裡指的是黑卡
但是部分的人 不管是猜的還是透過其他管道
知道了議長所指何人
然後跳出來說議長在公開挑釁
「把當事人身分公開的可是你們啊!」
希望雙方都能冷靜一點,
還有,希望能有大老出面調停一下,
我每天上EREP不是為了看口水戰的,
況且,就算分出個高下對EROC是沒好處的,
以上,小農夫的發言
V
v+s
@sym30
「在議長誤以為 "資料來源是從前議員手中洩漏出去" 的情況下,其有必要公告 告知所有當過議員的人,不要將資料洩漏出去. 」
我大致上認同你的說法,但前提不應該是「誤以為」。公開指責之前難道不需要經過調查嗎?不需要給當事人說明的機會嗎?怎麼可以有「誤以為」這種情況發生呢?
這不又是活生生的一場冤獄嗎?
我覺得議長只做錯2件事
1.不當使用立法院公告,擅用國會議長職權,違反行政中立
該篇內容顯然未經國會議員共同背書,總統也不願背書,移民局長不知道在此前提下,該篇使用立法院組織號發表之公告顯然為議長個人主觀意志表述。
2.此為國家機密洩漏之重大情事,處理方法粗糙且越權
如為國家機密外洩,此事應由行政單位處理。正確之處理方式應為移民局長立即處理外洩情事並告知總統,由總統主導調查且在調查結果確定後公開。
議長身為立法院長,理應待總統調查結束後,再行針對總統之調查結果集合議員決定是否承認行政單位之調查結果。但在此事上,移民局長第一時間進行處理且知會相關首長(總統/立法院長)沒有問題,但議長在調查確定前卻逕自發布公告。此為嚴重越權,影響行政立法分權之模式。
結論:個人認為,議長此行為像是抓到人家的小辮子,想說可以"一擊必殺"世仇。但卻沒想到情報來源嚴重錯誤,且忘記身為政府官員的責任與義務,想說趁此良機栽個賣國的帽子,讓對方永不得翻身。但卻無法控制與論導致戰火延燒,且事後發現情報有誤,對方除無賣國之實外,於公(移民eC後仍協助eROC情報作業)於私(製作多樣插件協助玩家)仍為eROC努力付出。在此情況下又毫無政治智慧,不願大方承認錯誤,導致雙方繼續發報互相攻訐,事情至今看似已無法善了....
議長身為政府官員對國家跟國民有責任,為了私仇無視國家利益,違反行政立法分治,擅用職權動用行政資源違反行政中立....
黑卡呢?...他是eChina國民,依照議長的論述,非eROC國籍無資格過問eROC事務~既無資格過問自然有無責任。同理eChina也無資格介入eROC事務,這叫過去協防eROC的eChina朋友們該如何自處?
唉...絕對的權力使人絕對的腐壞
整件事情會倒向一邊,有其必然的道理。
很多人一直在說 "不要在吵下去了" 似乎很有愛國的味道...
雙方一直在說要將事情原委公佈,我看了,看了那讓人頭皮發麻資料,整整看了三個小時!(怕沒釐清真相)
說穿了,整件事情就只是誤會而已。
有關法律(條)的部份,由議員們去爭論。
事件中,雙方心態上卻有迥然不同的意識。
怎麼說呢?
黑卡在事件的初衷是為了國家,她不希望機密外洩!(儘管用詞欠妥)
而貓公爵卻是為了私仇!
但是偏偏黑卡被戴上"賣國"的大帽子!
如果沒有"賣國"這兩個大字,所有的人都應該叫兩人閉嘴,雙方都該認錯。
"賣國"這兩個大字何其沉重...,尤其還是對一個全心全意為國付出的人,相信極大部分的ROC國民都是為了這面旗,而寧可待在這狹小的地方,貢獻自己的心力...,誰能忍受的了"賣國"這頂帽子?
就像是如果被打一拳,忍一下,還可以不還手,但是如果是要被刺一刀呢?能不反抗嗎?這種心態多少讓人理解。
若是"為了國家",心態擺正,將事實拿出來,我想也不需要急著解釋什麼的...
最後,希望事件圓滿落幕...
@Verdigris
事實上, 他們兩造有開過會討論,
至於為何有此結果, 則是屬於各人的心證, 我不予置評.
但就 http://www.erepublik.com/en/article/-1-1879117/1/20 這篇來看,
文中並沒有提到是誰洩漏資料,
所以所謂的"公開指責"及"冤獄",
並不存在.
相反地, blackca則是自己對號入座開啟戰端,
我想, 他應該私下解決才對, 而非把事情用報紙放送,
讓大家捲入這場紛爭.
@sym30
別再說黑卡對號入座了,議長自己都承認他是指誰了...
就算沒有公開好了,擅用立法院公告行婊人之實對嘛?
更別說立法侵犯行政權這更大的問題....
還要繼續避重就輕?
WANG ZICK 的幾句話很中肯
“議長此行為像是抓到人家的小辮子,想說可以"一擊必殺"世仇。但卻沒想到情報來源嚴重錯誤,且忘記身為政府官員的責任與義務,想說趁此良機栽個賣國的帽子,讓對方永不得翻身。但卻無法控制與論導致戰火延燒,且事後發現情報有誤,對方除無賣國之實外,於公於私仍為eROC努力付出。在此情況下又毫無政治智慧,不願大方承認錯誤,導致雙方繼續發報互相攻訐”
有點類似ATM機器出錯亂吐紙幣,黑卡撿到錢上交,結果被說成是黑卡偷錢,黑卡當然怒。
JulianScorpio你下台吧,对台湾没有贡献的人!
在一起~~在一起
v 你們結婚吧
v
那個black-papermoon可以不要再挑釁了嗎?
這裡很不歡迎挑釁言論
闭嘴,ls就是胆小不敢发言,还不让别人发言
樓上,我們知道你挺Blackca了,好嗎?
但是衝動言論非但對己方沒有幫助,反而讓對方有做文章的機會。
所謂的稻草人,就是挑對方陣營裏犯錯誤的那個,然後說對方的支持者全部都是這副德性。
你不會想當那支稻草人吧?
@sym30
1. 怎麼沒有公開指責?http://www.erepublik.com/en/article/-1-1879117/1/20 中提到「有卸任議員移民他國後,利用移民局存查文案之漏洞將機密資料洩漏給國外人士。」,所有移民他國的卸任議員都在他的指控範圍內。只要在指控範圍內的人都有權利及義務出面自清。
2. 你說兩造有開會討論,請問一下是議長發報前開的會還是發報後?就我看到的證據事發報後,若你有不同的證據請提出。否則都已經宣判完畢才提審嫌犯,這種程序你覺得合理嗎?
一篇利用議長權位未審先判、判完再審的公開指控發出後,被指控的對象還不能站出來澄清自己的清白?這是哪門子邏輯?
要不這樣,我發一篇報紙指控你賣國,然後你私底下來跟我橋,記得千萬不要翻上檯面喔!
樓上~你沒有搞懂...
沒有「公開指責」的立論點都是在於沒有指名道姓...
在於可以把那篇文章當作是對大眾的呼籲或警告而已...
雖然我目前沒有特別挺任何一方
但在討論前必須把立論點搞清楚~
持續這樣繞圈圈是沒有意義的
簡單說
一邊是仗著你不應該知道這些
更不應該讓外國人知道這些
而且我也沒有指名道姓
你自己要跳出來坐馬桶上
另一邊是說你自己沒把保密措施做好
這些機密我還是外國人告訴我的
而且妳擺明就是在暗指我
我看到馬桶送到我家我能不坐嗎?
所以兩人,不!應該說兩邊的後援會
都是在繞圈圈打迂迴戰
如果不想正面溝通,那就請安靜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