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 eROC 需要甚麼法律?

Day 1,523, 21:09 Published in 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by chenglap

之前說過, eROC 不可能存在著, 強迫別人守的法律.
因為根本就沒有強迫別人守的機能存在這遊戲中.
但是, 如果 eROC 需要法律的話? 那需要甚麼法律呢?

用孫中山的套路說, 我國現在擊潰日韓, 可謂北伐完成, 也就是軍事建設, 軍政時代已經完成. 之前我們一直談的關於軍事上的東西, 很多都已經有了, 軍團, 軍令模式, 指揮模式, 後勤模式, 民兵. 其中我們的一切制度都是用補給去控制的, 因為現在最大的權力就是國庫權, 補給權.

從訓政時代走向憲政時代, 那就是我們現在目臨的問題.

如果我們要理解 eROC 的本質, 那麼, 可以很肯定地說, 除卻在遊戲裡的軍事力量, eROC 是一個「網絡社群」, 網絡社群聽起來沒甚麼了不起, 但經營這個是很費工夫的. 請大家回想這十年來, 看過多少討論區, 論壇的起落, 總有一個循環, 慢慢起家, 開始興盛, 相熟的人慢慢聚集, 小圈子化, 然後外人發覺無法融入, 隨著生活節奏和環境的改變, 舊人慢慢減少, 最後沒落.

這是大部份網絡社群都會經歷的過程, 新手過了時間就變成老手, 老手對於新手的事情不見得有相同的看法也不一定有那種耐性, 舉一個例子, 在一個版上問一個很久之前有人問過的問題, 對老手而言是月經文, 對新手而言他不可能爬遍版上以前每一篇文章.

而很久之前有說過, 器量有多大, eROC 就有多大. 也就是說, 我們安排了怎樣的原則, 我們自己自發的去遵守它, 最後就會成就 eROC 的規模, 因為超越我們器量的人, 是不可能融入的, 也不可能為我們工作的.

如果我們的器量比現在更狹小, 那麼 eROC 就會更小, 我們只要觀察網絡社群的起落, 臺灣現在剩下些甚麼主要社群, 這些都是我們可以借鏡之處.

因此, 我們如果要把 eROC 樹立甚麼法律.
那法律針對的, 我想是「言論守則」

那法律並不是為了施罰, 也無法施罰, 但是有一個很基本的用途, 那就是定義我們這國家的人, 用甚麼態度發表甚麼言論, 對國家是有害的. 雖然無法施罰, 但有了一個標準, 大家又同意的話, 這個標準不能成為真正意義上的「法律」, 卻能成為一種「道德」.

而這種道德是避免我們自己失去控制的最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