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公告】修改国会制度中议员守则部分
国会于5月23日晚21点以19票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修改国会制度中议 员守则部分》的议案 。
修改后的内容如下:
6、议员守则
6.1 适用范围
本守则适用范围为上次大选选出议员。
6.2 议员请假
议员若离开网络时间超过1天,须向议长汇报并留底,若请假期间讨论、表决缺席,不计入 缺席者名单。若被误计入缺席名单可通过留底争议,争议被通过后可于月度报告内进行勘误 。议员总请假天数不得多于10天。
6.3 议员辞职
议员辞职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