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公告】修改国会制度中议员守则部分

Day 915, 07:07 Published in China China by eChina Congress

国会于5月23日晚21点以19票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修改国会制度中议 员守则部分》的议案 。

修改后的内容如下:

6、议员守则
6.1 适用范围
本守则适用范围为上次大选选出议员。
6.2 议员请假
议员若离开网络时间超过1天,须向议长汇报并留底,若请假期间讨论、表决缺席,不计入 缺席者名单。若被误计入缺席名单可通过留底争议,争议被通过后可于月度报告内进行勘误 。议员总请假天数不得多于10天。
6.3 议员辞职
议员辞职需在本论坛发文请辞,辞职时间为发文后24小时。在请辞发出后需主动联系内阁 是有议案需要提交。
6.4 议员缺席
6.4.1 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视为议员缺席一次:
a 议员未请假,缺席讨论及投票5天以上;
b 请假后逾期5天未归;
c 在过去10天中缺席70%及以上的讨论和投票。
6.4.2 议员缺席一次由国会报纸点名批评,并转发该议员党主席。
6.4.3 议员连续缺席两次,视为辞职。取消论坛议案投票权,并发国会报纸公示。
6.5 垃圾提案
6.5.1 在符合以下所有原则情况下,不反对议员用垃圾提案获得经验。
a 严禁使用弹劾议案。
b 可做垃圾提案的议案为:新人费,调税,最低工资。
c 下次大选前两天之内。
d 剩余总提案数大于10。
e 经议会讨论。
6.5.2 违规者由国会发文谴责,再犯者视为辞职。
6.6 国籍审批
6.6.1 国籍审批需在论坛发通知且公布证据。
6.6.2 议员发出询问信必须以“你的回复将被公布在议会内部论坛中。”结尾。
6.6.3 有效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a 担保人
b pm记录
c 作战记录
d donate记录
e CIA调查报告
6.6.4 违规者由国会发文谴责,再犯者视为辞职。



本届国会议长:Purple Watermel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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