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外交部長聲明] 關於e哥倫比亞MPP案

Day 1,599, 22:12 Published in 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by EucliwoodHellscythe

好久沒寫的報紙結果居然是寫這個= =a



算了
總之我點火的我來收拾

感謝各位議員為國為民
我知道各位對於哥倫比亞MPP相當的積極
但我國目前還是一個法治國家
對於非常規性MPP的簽署需要遵循一般議事規則
進行提案、表決並請議長就結果告知外交部人員
在程序完成之前請不要看到黑影就開槍
(想當年我也是出包議長= =[被拖走])

對於15位vote no的議員
我感謝你們對eROC法制的維護
對於17位vote yes的議員
我感謝你們願意陪著eROC邁向更壯大的一步

但是...
麻煩下次照正常程序走完它好嗎zzzz
就算急著要簽好歹也知會我一聲咩= =+

shout的部分...
當時先是傻住又氣到快發瘋了= =a
如果用詞表達上有讓議員誤會的部分
本人在此向各位致歉

請新科議員們切記
依照本國現行議事法規定
本國議案乃採遊戲外包裹決定精神
提案需八人附議才能轉表決
表決需同意票達有效議員人數二分之一以上才算通過
議案需經遊戲外路徑表決完成方能於遊戲內提出

希望各位能繼續戮力從公
哪個敢按resign的先派5G給我(咦?)

以上
前外交部長報告

前eROC外交部長
ex-MoFA of eROC
Ian Kao

以下為仙蒂先帝reChing報告

我和IK其實比較在意的是這個案子從頭到尾沒有議員主動告知我們、就連提案議員都沒有
而議會基本上CP和MoFA都是內閣官員、內閣官員除了被質詢以及報告之外照理說不得參與議會
所以基本上除非是我們有案子在裡面推(比如說之前的種種外交案),所以不會太過注意議會

所以說對於哥倫比亞總統來提MPP
我睡醒之後看到的是17票的同意,這時候我才急著想進去議會找議員看發生什麼事情而進不去
進而我找到了IK,請他發出聲明。

首先有兩點原則
1.非常設MPP一定會事先經過議會同意
2.議員主動提出非常設MPP時也一定要經過表決同意,MoFA和CP不可能在議會都沒做出結論之前就去商議。

reChing
ex-CP of eR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