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動的學運年輕人: 暴力是它們唯一能看到的選項
Bread100
太陽花學運過去幾個月了, 台灣人民很明智的用選票教訓了國民黨
但是我不會忘記我們的年輕學運領袖陳為廷,林飛帆以及無數衝動的年輕人的無理取鬧。
再次強調台灣是民主國家
選票能支持我們認為好的候選人,亦能教訓不好的候選人,
我們不需要這些無腦的只會暴力的領袖,
那些曾經支持過太陽花學運的台灣人,
勞煩你們想想自己曾經支持的是什麼人,什麼東西。
在這次選舉出來競選的年輕人恭喜你們,願你們成為台灣未來的棟樑
那些使用暴力而獲得政治支持的人, 以前你們對別人丟鞋丟書,未來可能換你們被丟
我們的榜樣是透過穩健和平來改變國家的年輕人
而不是那些破壞公物,宣傳暴力的年輕人。
各位該從夢裡醒了, 你們的選票是有極大力量的,別在小看自己
Comments
歷史上的革命者都是暴力的→_→
不管是收尾刀的拿破崙或是華盛頓,
但是暴力就不代表沒有理性。
題外話,這樣都還沒25C啊...
沙發真爽(咦?)
C>V 喜聞樂見
熱血總是迷人、浪漫的
都能忍受老人的食古不化了,感受一下年輕人的熱血衝動沒什麼大不了的。
我一直認為在訴諸暴力以前,前面應該都會有採取過合法正常手段去提出訴求的時期,所以我想說暴力並非是他們一開始唯一的選項。 像這種大型行動一般都會先經過心理準備跟規劃,如果只用衝動這個形容詞我個人覺得邏輯上是比較不通的。 當然我想也是會有第一時間就直接訴諸暴力的人,但很多時候往往是個體行為的例子較多。 我想即使是黑社會,也不會是在第一時間就抄傢伙吧。
不過出現暴力行為終究是事實,而且也不好。 事情過後該辦的還是要辦。 但是某些官員以及警察有違憲違法的部份,我也希望用同樣標準去處理就是。 在這種情況下越是標準不一就會越失去平衡,那麼製造出來的對立就會更多。 當然就結果來看,我是有看到一些年輕人因為太陽花事件而開始關心政治,而且不管是支持或反對方都有。 就這個角度來看的話,其實這件事也並非完全是壞事就是。
ps. 對於內容我是沒什麼意見,我只對標題比較有不同的想法跟觀點罷了。
我也同意太陽花 對於台灣社運和政治有很大的推升作用
不可忽視的一點
太陽花給後續的社運一個範例
\可以攻占行政機關耶 改天我們也來好了/
太陽花的例子又在一是上演
所以不鼓勵也不希望再上演,但會有後期效應是事實,有好有壞。 再來就是要上演也要看訴求、看有無民氣可用,不然做了結果也是沒用。
就事實上,中華民國(我必須強調,它不是台灣)自詡民主國家,但是真正的民主國家們行政機關也是整天被佔領啊。尤其是米國
當然,你在新聞上可能看不到。我國媒體多麼會帶風向球你不是不知道...
這件事另外需要探討的地方是政府與人民的溝通管道是否有阻礙。 如果玩遊戲出現BUG讓自身的權益受損,結果打電話到客服,客服一直給你的回答都是制式的官方回答加上一直跳針,不正面回答我的問題,我想我也會生氣。 只不過遊戲本來就不是什麼大事,不會想到為此去拼命罷了。
但是到這裡就出現問題了。 本來就希望服貿快點通過的人,信仰的是另一個價值觀。 因此出現30秒通過,普遍也只會覺得幹得非常好或是剛好而已。 價值觀的不同,同樣對許多事情的標準也會變得不同。 我覺得對的,他會覺得是大便。 他覺得對的,我會覺得是大便。 有人說Z大於B,在別人看來就是B大於Z
有人說代議政治就是你選了什麼樣的候選人,就是支持什麼樣的方向跟價值觀。 既然選了他,也就必需接受他的做法。 但是問題就在於有很多候選人在選前都是一個樣,選後又是另一個樣。 接著又發現時溝通管道上出現阻礙時,那到底又該怎麼辦呢。 等到下次選舉給他一個教訓是當然的,但是選舉前這段時間,我後悔了。 他接下來可能會做以後都無法再挽回的事那又該怎麼辦呢。 嗯,有罷免跟公投,但我個人覺得這兩樣東西的門檻都非常不合理就是。
OMR.Ding 但你也要知道他們的驅逐是多激烈.......而且我們被佔領的地方是中央政府機關
V20 我也反對暴力
是啊 應該像我們江院長說的 "拍拍肩膀" 這麼溫和才對.
端看你如何定義暴力
或許一般人認為只要有違法、有破壞東西就可以算做暴力
但基本上(姑且稱之)人權先進國家以及負責審查公政公約的人權委員會對於「何謂暴力」
詮釋的空間比你廣太多了,只要那不是一項直接針對個人而為的傷害行為,而其暴力只是為了攻入議場,在整場運動中基本上仍是以和平非暴力為目標,仍難說那就是一場以暴力為目的的示威活動,仍應受具有國內法效力的公政公約所承認的範圍內。
至於為何對此類活動應格外放寬標準?
1.政治性言論本身具有較高度的價值。
2.其目的並非直接針對違法,而是為了獲取眾人對於某議題的關注。
3.違法/不違法、暴力/不暴力詮釋權都是在政府手上(學界批評政府濫用妨礙公務根本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
4.處罰的意義不大,刑法的功能在於預防,但針對這種特殊性的政治事件,刑法其實達不到預防效果。
甚且你有沒有想過國外根本就承認抵抗權的存在,你有沒有想過針對警察超越比例原則的濫權行為人民本就可以正當防衛?
當你說出不應該暴力時,建議你可以考慮一下何謂暴力?
文中一直提到體制內體制內(關於這是否就算體制外仍有爭議啦)....
體制又何嘗不是一種巨大的暴力?
猶太人被屠戮600萬人,難到不是一種依憑體制的巨大暴力?
其實個人認為你提出的放寬表準的理由有點遷強,所以還是保持反對
1.那像環保和動物保護等等就比較沒有價值?
2.每個有訴求的團體都如此吧?
3.就我國體系來講,行政跟司法是分開的
4.保留
1.高度價值是在針對言論、集會自由保障的脈絡裡,相較其他一般事項而言Ex辦路跑、演唱會,所以環保、動保其實也都算是政治性言論,我想您有些誤解了,這是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所提出的理論,也為當今學界論述的主流所採
2.此點是針對在解釋公政公約中關於何謂暴力這件事,為維護人民表達意見、集會結社的權利,一般而言只要不是直接針對暴力的事項,都會認為這仍是人民集會結社的權利,仍在兩公約保障的範圍內,就此而言當然每個有訴求的團體都是如此,就算是白狼亦然(只要不是要來打人)。
3.檢察權仍在行政權下面,且嚴重受其制約,學界對於檢察官濫權的批判也非一兩日之事(有興趣可搜尋林鈺雄教授的文章,蠻淺顯易懂的)
4.刑法的機能在於預防與應報,對於此種良心犯懲罰其實根本達不到這樣的效果,這跟一般犯罪被處罰其實可以達到預防的效果不同,所以處罰他除了成為政府壓制異己的武器外其實並沒有什麼意義,這可以參考政府時常濫用或恣意擴張妨礙公務等罪嫌就可以知道(這也是目前學運偵辦的方向)。
How old are you ?
衝撞的時候說不要有暴力違法
提出社會事件議題請大家想想討論瞭解又說不要談政治 噁心骯髒
柯文哲80萬票很嚇人 但是也證明了還有60萬人居然對神豬投的下去
1.太陽花是違法
2.可以討論他的實質正義
結案
"太陽花是違法"? 一堆律師等著你挑戰喔~
你想說釋字718對不對?
明年1月1日生效 問題是太陽花是今年中發生的事
如果要用到725 那也還沒生效
不是, 主要是公民抵抗權的闡釋.
釋字718是起源於2008年的野草莓運動事件,
但是我覺得 太陽花學運促使了釋字718的出現.
用 "太陽花學運 違法"估狗 可以找到很多資料,
裡面不乏法律系教授們的意見可共供參考.
多讀點歷史吧
誰喜歡暴力
誰喜歡去送死
太陽花當天帶頭衝立法院的還是對這國家失望的老人們
你大概也不知道吧
當人民認識到了不反抗也會死的時候就會跳出來
不管言語在漂亮在華麗
最後比的就是單純的力量
今天連家又當選的話
只會加速台灣死亡的速度
沒太陽花.洪仲丘.罷免連署來影響社會
我看真的就會當選
你說的選票教訓大概就不會出現了
媒體幾乎都被收買會選擇性忽視人民真正的聲音
對反對者已經很不公平了
反對者只能透過網路管道告訴大家發生甚麼事
而且國家會用各種方式打壓反對者的聲音
這是民主嗎?反對者就該死不是這國家的一員嗎?
選票可以教訓政府
但不代表人民只能用選票抗議政府
外國都很多抗議團體的
而且比台灣都還激動
有腦袋點就用全面的眼光來看待
2013年6月25日
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決議:
「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本文應經立法院逐條審查,逐條表決;服務貿易協議特定承諾表應逐項審查、逐項表決,不得予以包裹表決,非經立法院實質審查通過,不得啟動生效條款。」
2014年3月17日
最後國民黨立法委員張慶忠以30秒時間宣布完成 《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委員會審查
不該譴責嗎?
就以現行法條上有哪條說明不能30秒宣布嗎?
但是法條的確有說明臨時集會確實違法
2013年6月25日的協商可是有簽名的但是某黨卻公然違約
加上2014年3月17日程序確實有問題
太陽花本身就是之後才取得正當性的臨時集會
由王金平認定
當然你要辯不合法
當然OK
只是世界不是二分法
對與錯那麼簡單
法律也是漏洞一堆
不然抗爭團體就不用出頭了
就算當時把太陽花毀了
不代表反服貿的聲音就不見了
只是政府用強壓的方式擋住反對的聲音
[removed]
@M4Tank
法體例解釋30秒違法
當然也有不違法的解釋
我直白的說
你書讀的少還是少講幾句....
我覺得啦,大家都少用類似「你書讀不夠多才會這樣講」的語句,整個討論的環境會更好、更尊重彼此啦XD 給大家參考一下。
30秒通過這件事顯現出我國立法院議事程序有多麼的敗壞,妳竟然還說沒有違法…
1.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五條區分法律和命令兩種方式
2.行政院以命令的方式送交立法院(一時翻不到院會記錄)
3.所以張慶忠宣布的依據是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各委員會審查行政命令,應於院會交付審查後三個月內完成之;逾期未完成者,視為已經審查。但有特殊情形者,得經院會同意後展延;展延以一次為限。」
4.理論上如果真的是行政命令,不管他用3秒鐘或3百秒,只要三個月到了就視為已經審查
5.可是林鴻池又說這不是行政命令
http://www.stormmediagroup.com/opencms/news/detail/45b07dd7-ae5e-11e3-9135-ef2804cba5a1/?uuid=45b07dd7-ae5e-11e3-9135-ef2804cba5a1
6.而依據憲法23條所衍生出的重要性理論(釋字663參照),此等影響人民權利重大的案件應以法律層級訂定,不然根本就是違憲的
7.立法院連要怎麼審那麼重大的案件都可以胡扯瞎扯,還亂拿行政命令的法條來,又說這不是行政命令,怎麼審還可以用黨團協商來橋,你不覺得這種事根本就不應該發生在一個民主法治的國家嗎,而根本就只是一場荒謬的鬧劇嗎。
8.悲哀的是沒有那兩百多人的衝撞,這場鬧劇就會變成貨真價實的悲劇了。
試問哪條法規說30秒通過違法嗎? 請提出 不要跳針違法 也要有個法給你違法啊 你們的說法就是違背實質正義
我說的還不夠清楚嗎?
憲法第23條不算法嗎?
中央法規標準法§5不算法嗎?
這不是實質違法 這是真的違法.........
還是一定要有一條法律規定「委員應以三千秒通過服貿」你才會認為30秒通過違法?
其實問題真的也不在30秒 我上面4.說過照他的邏輯,早就直接通過了,30秒或300秒根本無所謂,可是他又不承認這是行政命令,我還能說什麼?
況且妳問的問題也是沒什麼邏輯,為甚麼一群人在立法院說說話舉舉手就會變成有效力的法?為甚麼法官抄一抄判決書就可以變成具有既判力的判決?一個路人甲就算演得再像法官他說的話也是一點屁用都沒有。
這就是因為憲法或法律賦予他這樣的權力,將實然上的語言轉化成具有效力的法律,可是又沒有法律規定立委說的一切話語都會變成法律,所以你更應該問的問題是,憑甚麼他在這個情況下講了一句話就可以讓服貿變成有形式合法的行政命令?依照你的邏輯,我是不是也可以要求你找出一條「30秒通過服貿合法」的法律呢?
對你的這兩句提出異議
1.媒體幾乎都被收買會選擇性忽視人民真正的聲音
有種東西叫媒體近用權,而且媒體有支持政府的當然也有反對的
2.國家會用各種方式打壓反對者的聲音
舉個例子吧?
1.
http://disp.cc/b/163-8l2o
喝茶時間
http://blog.roodo.com/cjliu/archives/12855731.html
公視 董事會的戰爭
2.
太陽花集資網站事後突然被重罰
柯P演講過的地方都會突然被查稅
國道收費員其實有不少抗爭新聞都沒報導
如果很關心這些的話
我建議你可以到ptt常駐
那邊很多電視上沒有的話題
1.媒體並沒有全部被收買,也有很多是明顯偏綠的或者是反對執政黨的
2.我都不知道這些事WWW如果可以的話,可以麻煩你提供相關的訊息嗎
剛剛了解法體例 我的錯 但是這篇在討論學運本身不是他的因吧
額 不小心誤刪掉我PO的了
回樓下,我只是想澄清你
「就以現行法條上有哪條說明不能30秒宣布嗎?
但是法條的確有說明臨時集會確實違法」
這段話是錯的而已
然後你下面殺人犯的比喻我不知道你想表達什麼@@
如果你想說的是真正刑法上的有罪無罪,該事件之起因本來就會在有責性的部分討論,而有責性又確實會影響有罪/無罪的認定,但我猜你不懂法律所以另有他意,所以可以請妳說的更清楚點嗎?
補充一下,有時也是可能會影響到違法性的。
[removed]
我說了 這篇在討論學運本身 不是導致起因
殺人犯會討論他的起因嗎? 會 那也是討論完是否有罪後 在來判斷重輕
只能說沒有他們,也不會有今天的選舉結果
沒有他們前幾波的抗議事件,陸續讓一些年輕人開始關心社會
那這些人肯定也不想回去投票
我以前一直認為台灣是民主國家
但我發現我錯了,某黨根本是假民主真共產吧?
以你想法惡法亦法
希特勒也是這樣崛起的
不過話說回來服貿的通過也不合法
[removed]
我說的惡法亦法是比較概括性的概念
不是針對衝撞立院的法條
是多種公權力違法(或違民意的概念)
當夾黨意(馬英九個人意念)凌駕民意
那些國民黨籍立法委員違民意盲目投票
今日九合一選後一堆國民黨立委不也說要走自己的路
那麼他們是否也承認他們大錯特錯
代議士權力來自民授
妳沒民意基礎的法律憑什麼通過?
還有一點
服貿若想用該種方法通過(討論多時無明確結論即可逕送討論,此即為30秒爭議的合理化解釋方法)
須將其解釋為行政行為
但兩岸事項能做為行政行為?
現行法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已清處定義兩岸事項皆需法律授權
30秒違法
隨口一提就兩個重大破壞憲政體制的違法了
[removed]
如果你說台灣的立法與行政都能合法(非惡法)且確實的反映民意
那未來的陳為廷,林飛帆的確是暴民
但今天九合一選舉證明了當時的馬英九政府及國民黨立委們違反民意該如何解釋?
公民不服從這概念即是2戰後針對此類的反思
(修了個形容詞orz)
可惜comment只能vote不能捐錢錢 (滾走
今天上位者就是不聽取下位者的建議
自己拿著權力,一意孤行
才需要有人出來用這麼激進的方式
不然你以為大家都吃飽沒事做喔?!
誰不想把時間好好來陪伴家人,與朋友一起拉低賽
而且現在知識與通訊發達的年代
還是有60W人投給聞腋青年
可想而知,在這之前大家的腦袋是不是已經被制式化
總覺得上面的人說啥,我們就做啥
不用去懷疑、不用去思考
再這樣下去
被賣掉的只會是你
純噓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