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零八十個夜晚
看到小魚發文徵人,不禁想起以前的事情。
外交部秘書長的工作,以前是外長工作的一部份。平均每日約30分鐘完成,可是你不會每天都有工作。亦即是,如果一週只有一個專案,你要花30*7=210分鐘才能完成。為什麼我說只有一個?因為超過一個專案意味著有大事發生,CP和外長會先被操死,他們死了你替誰工作呢?
外交部小秘書(戰場),以前不是liuli負責的嗎?平心而論,如果不用寫報告的話,一天30分鐘應該足夠。這是一件我一點都不感興趣的工作。
外交部小秘書(報紙),以前就是所謂翻譯組負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