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論國會議長 eric288 涉嫌違反國會制度
上文談到國會議長 eric228 並無違反「不得以議長名義向他人解釋提案內容」的規定,eric288 既然身為議長,自有責任執法,因此他以「電子共和國議長」身分發言並無問題。這個當然是盜某的一曲之見,歡迎各位讀者提出不同意見。本文探討的重點,是這個違規爭議帶出的問題。
筆者於上文舉了一個譬喻:老師要求學生回家抄書,學生問為甚麼,老師說:「你不抄書的話,明天就給你記過!」學生聽從老師的話,這是學校規則,違規者可被記過,這是學生不聽從學校規矩的後果。將情況搬到國會,就是議員若不聽從議會規則,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