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meson L. Tai 辭去國防部長一職/宣報參選總統/做個民意調查
Jameson L. Tai
沒什麼號外...內行人士已知情
國防部[4ORG1報]的預算案兩個月前已通過, 但到現在還沒有實現... 我們兩位總統以不同的理由拒絕為軍事撥款作出讓步 - 剩下來的15G現在都不知道在哪裡...應該還在央行吧.
做了差不多兩個月的所謂國防部長...到總統要搞換地計劃時我一點都不知道...到要換地時果然要我寫軍令 - 我好好的說我真的不知道你要我這麼寫, 還是總統發令吧...
不知道我跟預算案同時談論還是我揭發了兩個月的不了了之辦事方式... 我今天收到總統發給我的信...我可以今天自己辭職或明天被革職.
總統先生 - 祝您未來的十二天事事順利吧, 你早就不當我為國防部長(不然的話我不會在換地計畫對國防最重要的細節上毫不知情) 哪我等你明天革我一職又何必呢? 我就順你意辭走這一職吧.
15G的事情我還有log, 不過我不能在這裡登報... 再不然我以後登在gdocs上然後在論壇連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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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新聞
我宣報參選中華民國總統.
有人問: 哪...你現在靠你自己的English Friendly Party參選還可以嗎? 你反伴全民最大黨嗎?
我笑著回答: 我和CFP和總統保持友誼關係. 總統先生和我上個月原本要出去吃飯的(總統臨時拒絕見面) 我希望有機會還可以大家見面和品上香港點心. 我早前已向CFP內部通知如果CFP內部投票一月份總統候選人的話我想把我的名字加上去. 也希望CFP不會因為這次辭職事件而被影響.
政綱稍後再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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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問問中華民國國民對國家的意見. 您覺得在某些地方需要改善嗎? 請在民意調查裡面表達您的心聲. 我會看大家的來寫我這次參選的政綱.
http://tinyurl.com/ROCDEC2010POLL
Jameson L. Tai
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Party President, English Friendly Party
Former Minister of Defense
Former Taipei Congressman
「ZIQQ 全民亂講」媒體聯盟
《ACG推坑報》
《e寶鳥週刊》
《The Formosa Walker》
《J評論》
《sublimate molecu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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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點台灣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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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果日報》
《指引時代》
《藍星週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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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s
Self Sofa as usual
V~
作為eROC aRising Party黨主席,樂見English Friendly Party黨主席有擔當有勇氣參選總統。
ohai! o7 o7 o7
good luck
V
簽名檔裡放的很多頻道都連不進去了,雖然不曉得為什麼要鎖上,不過可以考慮把那些都拿掉。
eROC高層終於也開始權力鬥爭了麼?
这是好现象
一党独大不是长久之计
個人認為國防部長在軍事上依然還是必須聽從總統指令,我不知道 eRep 裡的 eROC 是怎樣,不過以 RL 的 ROC 來說,總統才是真正的三軍統帥。
軍人最基本的就是服從,連這點都做不到的話當什麼國防部長?拿什麼對底下的官兵做表率?
要幹軍人又要享受自由或各種權力或權利,先搞清楚自己的本份吧。
這樣還要出來選總統,只為了那拿不到的 15g 嗎?
氣度未免也太小了點。
一黨獨大不是長久之計,但是濫竽充數也不是什麼好現象。
嗯嗯 大家看好了 這就是政治啊 遊戲玩到這裡才開始有樂趣呢 大家都不要停哦
祝你好運 good luck
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
並不覺得對總統有所不滿是失職的好藉口
雖然不曉得內情 不過你也應該做滿任期再放炮吧
看來我也要辭了,因為總統向無頭雞申請國家組織號的時候沒有把立法院的組織號算進去,T____T
身為國會議長,個人表示相當無奈 lol
另外這篇聲明稿發的不清不楚的,JLT 你到底是要以 CFP 的黨員身分參選,還是要代表你自己的黨,兩者明明就是不同的東西,後面再扯什麼我完全看不懂。如果你已經脫黨了,為什麼還要求 CFP 在黨內初選要把你的名字加上去?
不要已經氣度小了還要在那邊要裝和善,
央行不撥款或者總統不幫你創組織號,你不能在議會要求央行撥款嗎?
議案已經通過的話,如果事後確認是央行的問題,那就是央行要負責。
最基本的責任歸屬你都搞不清楚了,
突然就發一篇文說跟政府或總統鬧翻然後要出來選總統?
換地案由總統自己決定有什麼不對?有必要一定得徵詢你這位國防部長的意見?到底是誰是內閣,誰是總統有沒有搞清楚阿?
你是幫總統做事耶,你以為你是太上皇垂簾聽政嗎?總統是傀儡是嗎?
不徵詢你意見就是不把你當國防部長嗎?別小孩字氣了。
基於以上種種理由,我個人認為你除了不尊重議會,也不尊重這個國家。
送你一句話:
Be a man, do the right thing.
不意外,請保重
好熱鬧XD
其實重點是一開始定好甚麼東西誰有甚麼權限決定, 這大約就是「憲法」的效果吧? 沒有/不存在這種規則才是衝突的源頭, 因為大家對事情的理解打從一開始就不可能一樣. 現實也一樣, 責任歸屬以「約定成俗」的方式去決定, 自然會產生問題的.
工作的人是應該議事論事, nothing personal. 就算有了衝突, 也應該以尋求在工作方式上能減少日後的衝突為主, 而不是將人與人的衝突的重心, 放在「個人」這方面.
要钱要不到的打滚哭喊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