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抱報 No.39」內褲嚼死刑 (́◕◞~◟◕‵) ((嚼嚼
Nekolan
沒什麼,只是之前在shout跟eRep的好友們談了很多有關死刑的事情。
所以想貼一下之前在shout貼的文,然後再做一些些補充。 :3
當然以下我不敢說我是正確的,不過我是那麼想的。
我不反對死刑,因為那些殺人魔等等的真的很該死。 但是對於一個生活、社會、教育、司法、媒體等環境跟制度越來越差的地方,不好好解決那些目前正存在的問題、不在那些地方着手努力,最後只好走死刑這條路,把那些在這樣環境裡生長失敗的人消滅掉。 有時候會覺得真的有點可笑、又可悲。 不過即使這樣我還是不反對死刑就是。 因為都生長失敗了,也沒辦法說不處理掉。
這是我前陣子看完一位年輕人殺童新聞後的感想。 無視"為了吃牢飯,所以殺人"這理由,因為那只是媒體為了新聞爆點所截取的。 事實上理由可能有很多種、而且很多也可能都不是真正的理由。 而發生這種事,媒體總是喜歡報廢死團體為爆點而轉移焦點,教育等問題基本上都是輕描淡寫。
說到文明國家沒有死刑,我想或許是他們犯人少吧? 犯人少監獄就不會擠爆,我們也就不用繳稅養那麼多所謂的"渣",那麼死刑存在的必要性就降低了。 那為什麼犯人少呢? 是因為他們國家犯罪率低吧? 為什麼犯罪率低呢? 因為..(中略,沒必要重複)。 而我們台灣現在的情況必須讓死刑存在,因為那是沒辦法的辦法。 在我們的執政者們對司法、生活、教育、媒體等等環境都沒做出改進,而且越來越差的情況下,也只能讓死刑存在。 因為我們監獄空間爆了(媒體說的),而且我們要繳稅養很多很多所謂的"渣"(雖然我覺得我們繳的稅有更多都跑到其他地方去了,只是我們都沒去理會,因為我們看不到,媒體壟斷可能不會去報或只是簡單輕鬆帶過)。 如果一個國家沒有在前面說的地方做出努力,那也只能讓死刑繼續存在、繼續惡性循環下去。
當然一個殺人犯殺人跟他個人的基因還有心態也是因素之一,就算是文明國家也是會有殺人事件,犯罪機率不可能變成零。 但是犯罪的因素得多寡卻可能影響犯罪機率的高低。 我想或許對一些國家的執政者或統治者來說,死刑雖然治標不治本,但可能是最不用去思考、不用去解決前面那些麻煩事的方法。 所以在過去很多地方的戰亂時期,死刑是如此的流行,因為死刑真的是很便利的東西。
所以我的結論是以當今台灣的社會,死刑應該是要到最後的最後已經沒辦法了才不得不去做的最後一個手段。 因為種種原因,台灣這樣的地方讓死刑有了存在在這個土地的理由。 而這樣的環境也不得不讓它存在,但是它不應該是前面的事情都不去做處理,一開始就去濫用的手段。 我們現在的司法、媒體等環境惡劣,並不能輕易地使用死刑。
現在貼上這個,當然也不是因為我腿了,只是我們台灣人總有習慣在議題的熱潮過了就把它淡忘掉了,直到類似的事情再次發生。而我們的反應,社會氛圍、媒體等等的反應依舊跟過去那樣如出一轍。
Comments
死刑是個議題,是可以討論的。
存廢與否我其實不太在意......
目前的司法與廢死差不多爛~~爛到我覺得無所謂!
v 因為都生長失敗了,也沒辦法說不處理掉
所以還是不能廢除死刑
至於 不好好解決那些目前正存在的問題
我覺的這無解因為這是RL台灣............
那也只能讓它繼續存在了。 =W=
我們的環境讓死刑能夠合理存在。 =W=
生命可貴,我也認同死刑應該是最後的手段。
害怕廢死會讓人們不懂得尊重生命,
可以毫不猶豫地奪取他人的性命,
反正殺了人又不會怎樣,最多只是無期徒刑。
這種觀念真的很恐怖......
當一個人奪取他人的性命,
那個人這一輩子都背負著受害者的生命,
但這是個很沉重的背負。
背負的不只是受害者的生命而是包括受害者所背負的東西。
對不起,說了太多敏感的東西😕
(我真的很猶豫該不該發言x.x)
主要是台灣的司法環境還不適合推行廢死
要廢死最重要的關鍵是必須要有 "終生監禁"的制度
光這制度沒有就沒啥好談的
更別說後續的醫療配套等等問題(畢竟嫌犯也會老)
這些東西台灣也都還不健全
所以目前的台灣環境根本就也不適合廢死
V
(́◕◞~◟◕‵) ((嚼嚼
我是覺得吠屎出來保護的時間也太不對了吧...
看了許多案例 感覺頗扯
V 認同這篇~
重點應該不是讓死刑不能用而是不需用
如果一個社會還充斥著許多泯滅人性的犯罪者就討論死刑的存廢
就形同為加害者減刑~你殺越多減越多
而如果台灣是一個沒有重大犯罪的社會
根本不需要判死刑
這樣不就形同廢死了嗎?
我覺得這才是廢死聯盟所需要走的正確方向
face所需要討論的不是死刑的存廢~而是整體社會犯罪率和價值觀的改正
借題發揮~~~
其實簡單來說就是某些國家政策到了,實務上達成也並不困難就確實可能廢除死刑
而為啥要廢除死刑我個人認為最大的理由還是因為誤判
今天再怎麼公正秉直的法官,再怎麼一絲不苟的檢察官
百密終究還是會有一疏
如果今天不幸上演了綠色奇績裡約翰考菲的遺憾,是社會莫大的悲哀
不要什麼恐龍法官、什麼恐龍檢察官了...
法律實務界有很多講求證據的部分,證據就是證據
不要什麼現在科技發達了誤判率低等等,科技發達犯案也越高明
更何況再低1%發生就是發生,而且如果科技是一直在進步的
法庭是講求論證思辨的,當時期的證據如果不足,造成法官的誤判,幾年後科技進步了也確實可能翻案的
當然我個人認為廢除死刑必須有一套真正的無期徒刑制度,終身不得假釋,翻冤案另外算
現今台灣社會無期徒刑假釋條件太過容易,很難完全將大屠殺罪犯完全隔離於社會
而且現在法官判死刑又會有壓力加上必須謹慎,改判無期徒刑(現行台灣的制度是有假釋的)也一堆,加上認罪協商問題等等
然後又再有人罵恐龍......
死刑是不可逆的,法官當然會要求更謹慎嚴謹,當然講求證據的求證過程也越嚴謹,因此除非有決定性證據,不然很難判成,改判終身無期徒刑,法官壓力會減輕許多,也比較敢判。
再來又會有人該社會成本
記得看過某強者的文章說過美國的某些州,罪犯是要以勞動工資來計算你的每日生活所需的
(醫療、食、衣、住、行等等)
(還有生活品質什麼計算的@@)
你不勞動要餓死是你家的事,頂多你真的這麼頑劣就將犯人吃剩的飯菜(噴)給你
人權團體這時候再叫就站不住腳了,來監獄就是當然要有一定處罰,哪可能給你爽爽過
當然要如何讓高危險群罪犯有生產力同時又能顧及獄警安危確實是實務上比較困難的部分
不太懂實際是怎麼運作,可能就要參考一下國外的方式
不過方向應該是最高勞動力類型工作,可能就由終身囚來做
(搞得像集中營,但是還是要給一點精神上或宗教上的慰藉,讓真的有冤的人能夠苦撐下去)
當然低危險群罪犯,比如說只犯了一些小罪刑的犯人,可以做些類似工廠的加工生產,一方面可再教育培養謀生技能,一方面讓這些本來可能是邊緣人的部分盡量能夠比較接近社會
再有一票人又會討論這些大批監獄人員的維護跟成本
我個人認為這些本來成本目前就有,多的是那些目前可能要配合實行的硬體設備,不過罪犯都有在勞動生產了,他們的生產總可以填補一些開銷吧,當然這是個問號,一切都要看實務而定,可參考一些國外的範本把優缺點做考量,找出適合我們自己的方向
講了那麼多其實重點只有一句:配套做好再來!!
台灣環境上要實行不需要死刑的制度,要比一些已廢死的國家要來得困難。
所以配套要做的更加完善更加仔細,也因此會有人覺得麻煩、想直接死刑解決。
說到誤判是絕對有。 以台灣的司法跟媒體環境,死刑目前只適用於罪證完全確鑿且心理上明顯毫無悔意的多次殺人犯吧。不過台灣以犯人為對象的心理醫師可以說是非常少之又少,在很多配套上也都沒做好。 不管是執行死刑還是廢死都是要有相對的配套。 如果配套做得好其實死刑存在的有無並沒那麼重要。
在過去的江國慶案,真的是個悲劇。 光當時是軍的系統就可以硬把白的說成黒的。 當然我不認為只有這麼一個個案,搞不好沒有揭露的還有更多。 我們也不得不懷疑媒體壟斷後,媒體是不是也會做出像這樣的事。(雖然不是關於殺人一事,不過以反壟斷事件,可以明確看出媒體早就做出這類事情來了。)
v+s
其實我建議廢死聯盟推選幾位使節到各大監獄住
好解決真正的問題
而不是一直在外面喊喊
站著說話不腰疼
光靠這樣就想領贊助費
其實我不覺得住監獄就應該過著刻苦的生活
而應該給他們一些稍強勢性的規則
讓他們可以自給自足
過人的生活
廢死有廢死的理由,只是台灣並沒有往那方向去努力讓廢死可以適用於在台灣這塊土地上。 廢死需要配套措施,光是監獄爆滿、讓犯人從逃跑、司法判決等等就可以認定台灣在很多地方都不夠積極努力導致不適合廢死存在於台灣。 當然若要執行死刑那也需要配套措施,台灣在媒體、司法環境上也是需要改進才可以。 不然也能變成濫用,好比說像是用來平息眾怒的工具。
最近在看香港的法网狙击和台湾的廉政英雄,感觉台湾的刑罚相对的轻一点,不知道是不是。
杀1个人基本上不会被求处死刑,也很有可能求处12年,所以我支持台湾死刑保留,毕竟只有最丧心病狂的人才会被求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