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观察】浅谈小政府大社会形态下的立法--再评公民权利法案
ibma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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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相信这个法案的起草者和支持者的初衷是好的,毕竟有干劲的青年们需要做些事情来证明自己,同时最近发生的一些事情,可能也让一些议员们感到需要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来确保在未来发生某些纠纷时能够有法可依。
例如支持立法的朋友就谈到:“天赋人权和白纸黑字比起来,明显后者更能保护公民的权利!以天赋人权来模糊的定义公民权利,实际上是变相的剥夺了公民的权利。因为当他们有诉求的时候,无法可依...”
如果抛开这个游戏的背景,单独讨论这句话是没有错的。
但在erep中,我们首先要明确的是,包括EC在内的所有E国家都是一种极端的“小政府-大社会”的形态。
那就是,每一位E国民从注册开始,就被赐予了在政治/经济/言论等诸多方面相当充足的权利,这些权利不仅自由度高,而且基本上是除了游戏管理者之外的其他人或E政府难以剥夺的。
而与之相对的,则是相对弱势的“小政府”,对各类损害政府/国家/公众利益的人和事,在游戏机制上缺乏必要的强制手段进行应对和反制,这是游戏设计的缺陷,也是每一个E政府的痛处。
所以当E国民为了私利而投票给敌国玩家时,当不在乎补助的大坦克为了抢章而公然打反时,我们的政府除了谴责也并没有太多办法,更不要说我们早已对于逃税走私这种RL的违法行为在游戏中甚至连道德上的负罪感都不曾有了。
正是基于以上原因,当我们逐条阅读“eC公民权利法案”后就会发现,该法案的各项权利无外乎两个类型:
1.无头鸡本来就已经赋予E公民的各类权利。
2.E政府为了保护自身权益而对E公民作出的限制。
所以,这个法案或许叫做“eC政府权利法案”或“eC公民行为规范”更为合适。
那么,这样的法案或规范,是否有提出的必要和存在的价值呢?
在我看来,首先是没有必要提出,其次是我们每个人心中都应该有杆秤。
没必要提出的理由,其实类似于前些天某人发报纸公布各党派议员参选分配计划。
有的东西是不方便拿到台面上落实成文字的。
所以,理想的状态就是,我们每个人心中都应该有杆秤。
我们尊重彼此的想法和理念,有分寸的掌握好各自的底线。
我的上一篇文章中有位朋友说的好,君子和而不同。
事实上,海纳百川的EC正是这样一路走来。
我也相信未来的EC能够沿着同样的轨迹稳步向前。
Comments
老板,你今天好有存在感。。
老板,你今天好有存在感。。
但是事实上,如果政府无视民间诉求,玩家也只能用脚投票,这点对我们没有任何好处。
实际上不是政府对公民弱势,而是由于没有强制手段,政府无法处分公民而单一公民也不可以对政府产生压力,因此造成了公民在自我选择上的强势和政府在政策选择上的强势。因此保护公民对政府和议会的质疑能力十分重要。
我们或许可以不只拘泥于制定法案告诉国民什么不能做。我们或许可以更多的告诉每一位国民,如果你怎样做,就可以获得什么样的奖励。
比如政府的税收,除了战斗补助,还可以用在很多地方,用来鼓励和资助政府希望国民所做的事情上。我们有信息部/教育部/国防部/国会等等官方媒体,我们可以评选出每月的最佳新人/最佳报纸/最给力战士/最负责议员等等发报表彰并授权国民将所获荣誉列在个人profile的简介上。
除非政府有权利剥夺公民权,否则政府法规都是空谈,没有惩罚谈何规范
只靠政府调动,事实证明是失败的。几届内阁待下来,政府效率真的低,而且自我感觉良好。
这个法案太空洞了。
应该在具体事项上立法,比如中青年拉练物资如何采购,让谁保管,怎么备案。
比这个无法保障无法惩罚的公民法案有意义得多。
建议政府
1、对可以采取强制惩罚措施的违法行为立法;
2、在EC现有的福利体系下,对于没强制措施保护的违法行为,对违法人在福利上进行惩罚。
3、对反抗违法行为的行为进行奖励。
没有罚谈不上罪。。。或者我们可以建立一种没有强制力保证的公约,提供一种比较合理的行为取向,然后广为传播,至于遵守与否在于个人。。想管也管不了
事實上在 eRepublik 當中, 國家的內政重點在於鼓勵, 刺激, 甚至是煽動, 強化國家的歸屬感和感性. 政府的意志應該是國民集體的意志, 而國民則透過傳媒去將意思傳播, 這樣國家才會強大. 說穿了, 在這裡最適合的是「道德治國」, 其他任何限制都只會有反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