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統計局〕Day1578國際民生調查暨國勢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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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OC新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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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明天。
內政部活動預告:
日期:
2012/03/17日PM3:00~2012/03/24日PM3:00為止(台灣時間)
內容:
請比較eREP與RL之間的差異,政治、經濟、傳媒、團體‧‧‧等等,並PO在FB上,並擷圖證明。
字數:200以上。
獎勵:一篇3000TWD。
☆☆e中華民國憲法☆☆
有人說得不錯,在eRepublik中,玩家制訂的法律是毫無強制力的,在這遊戲中政治模組不過就只有政黨、總統和議員罷了,內容不過就只有印鈔、MPP、NE、買房子、公民費、公民訊息、彈射總統‧‧‧‧只不過有了了數種提案而已,你不可能讓玩家強制出境、罰鍰罰金、開除國籍‧‧‧
但是,為什麼我們需要法律(規範)?為什麼我們要有政府組織法?為什麼要有移民法?為什麼要有國會組織法?
議員大可以擺爛,議而不決、決而不行,亂放人進來,甚至讓議會淪落為橡皮圖章,利用捐款案圖利自己、惡搞議案。
政府部門大可以浮報預算,假公濟私,中飽私囊,讓國家組織號成圖利自己的一臺機器,為什麼我們需要政府部門細細的列出每一條收支明細?為什麼我們想用這毫無強制力的『文字』限制住政府,控制住議會?
Why?為什麼?
────────國勢調查────────
Day 1578 7:00
人口數:2,637(昨日為2,658)-21
新人:9
國庫:84.00G(+0G)
今日:3,286,656.38TWD (日稅收為:137,624.03TWD )
昨日:3,269,076.35TWD
法案支出:119,999.00TWD
捐款案:99,999.00TWD(國防部)
MPP案:20,000.00TWD(以色列、土耳其)
Q1麵包價:0.72TWD
平均工資:149.10TWD(稅後可吃約205.01 個Q1麵包)
────────國際民生調查────────
調查時間 Day 1578 AM7:10~AM7:30
本日最高薪資(Gold):中國(0.133930 G)=227.01TWD
本日最便宜的:巴西(0.000360 G)=0.61TWD
本日最便宜的:印尼(0.024372 G)=41.31TWD
詳細資料歡迎各位參觀
────────國際國勢調查────────
本日人口正成長最多:巴西(+37)目前人口:7,808
本日人口負成長最多:印尼(-89)目前人口:7,355
詳細資料歡迎各位參觀
Comments
V
V 辛苦了
我是內政部長,我確認這是我寫的。
V 😮P
V
V
V
辛苦了~
V
v
讚!
OWO
v
又有3000能拿(ㄆㄧㄢˋ)了xDD
V 辛苦了!!
V
V19
祝福內政部的新活動圓滿成功。😁
如果有人在這篇討論,俺就先開個頭。
憲法,乃法約也。
現實的法律是人寫出來的,是為了約束人民所延伸出來的產物。
而在法律之中,所約束的便是一些令人受到利益損害或是危害社會感官的法規(像是殺人、偷竊等等行為),
其便稱之犯罪也。
如果大家都願意遵守,自然法律便不需要。
如果大家都不願意遵守法律而且其無法約束人民,這樣大家就不會去遵守僅僅用文字寫出來的法律。
(大至導致二次大戰德意志帝國不願意受到國際聯盟的約束而脫離;
小至汽機車愛闖就闖紅燈[只要不要被抓到......]。
轉回來提到eRepublik需不需要憲法?
在此遊戲中,玩家能對玩家給予的懲罰實在是少之又少,所以想要實行所謂的法規便是難上加難也。
以下想到在繼續補充之。
關心eroc的稅收,就是關心eroc。沒有稅收,國家什麼事都不能作,尤其是有了cmc制度之後,稅收是所有支出的來源。
V o7
剛剛回覆所提到的國際聯盟,怕有人不懂貼網址:
維基百科的國際聯盟
http://ppt.cc/Xr79
v
v
對遊戲玩家制定規則是沒意義的
不如讓大家了解議會都在做啥
這樣才能讓大家理解議會的重要
要讓人們關心一件事情,利益是必然的
當會開始損害自身利益人們才會去重視
個人認為 大部分的e法律都是沒用處的 頂多稱的上生活公約
要留也只要留幾項重點就好
剩下那一些 我想除了留著考古.上香外我想不到有用處
再者今天就算沒那些所謂的"法律" 議會會因此大亂嗎?
這遊戲要的是 自我的規束 而不是一長串的文字
v
v
http://www.erepublik.com/en/article/-echina-day1-566-1-573--1985428/1/20
eC的資料大家看一看
V
V
推grease那篇
與其討論要不要憲法
不如先討論如何學EC的優點吧
人家國會做的到 我們的國會呢?
有憲法有用嗎?
國會就會透明化?
議會和人民唯一的連結大概就只有要選票的時候吧
憲法也好,法律也好,一個議會、政府本來就需要被規則限制
目的是為了讓人們有所依從,這個理由不僅適用於要選人的,也適用於被選上,
雖然會有懲罰力薄弱而造成執行力不足的問題,
但是不要陷入誤區,規則本身被創造的目,
""從來不是為了懲罰""
另推一點,資訊流通在eroc是個很大的問題!
軍令也好、決策也好,混亂是很常有的事
在eREP中,靠的僅僅是玩家的自我約束,但是為什麼要有規範呢?
規範不一定要繁多,不一定要複雜,那是拿來劃分出黑白分明的一條線,只靠玩家自我約束,是絕對不夠的,每個人的價值觀不同,自然所謂的"約束",將也因人而異,如果沒有規範,可以想像的到,當你指責別人犯錯的時候,他可能的回應是:『不知者無罪』、『反正也沒規定甚麼不能做』‧‧‧
議員質詢的時候,總不能用『好像』、『印象中』、『可能』‧‧‧這種不確定有沒有存在過的法條(規範)來監督行政首長吧。
而有了清楚"法律(規範)"能明確的指出那裡做錯,甚麼不應該做。
千萬不要說:『反正法律(規範)沒有強制力,所以我們不要了,沒有用。』
那是常不負責任的說法,上面剛剛說了,只靠自我約束是不夠的,每個人心中的一把尺,長短不一,觀念不同,這樣如果沒了規範或法律,將產生巨大的灰色地帶,這是我所不願見到的。
先透明才能談懲罰...
要彈射不適合議員之前不是應該把他做了什麼寫出來嗎?
很明顯誰有權力來寫這懲罰法條將會是最大的難題
很多事情一定都有爭執的,我認為談罰之前更應該公開議會內容
爭執的事情就用投票來解決...
@geass3929
全民公投嗎?這件事如果有完善的事前準備工作+宣傳時間+舉行多場公聽會,未嘗不可。
關於議會透明這件事情,我給你看一個我很久以前做的問卷。
https://docs.google.com/spreadsheet/ccc?key=0AoZvn6o6KJk1dHVmTlVxVEstdXBGSU5ycWdWbUVJYnc
第2文件權限未打開
大家都贊成的話就公開議會內容
之後再來談罰的部分不過實在太容易吵起來了,建議用投票等方式
第二個是第一個的統計圖表。
我直接貼圖好了。
http://farm8.staticflickr.com/7201/6989090647_b75ba6eb63_b.jpg
如果有細心的看之前的台灣憲法,大部分都是"你能做什麼"而不是"你不能做什麼"
這兩者差別很大,一個是賦予行政團體權力,一個是單純的法律把不遵守遊戲規則的人丟進監獄...
我們不是專家,所以只要有大致的遊戲規則就好,比如總統能做什麼,eroc的內政部長能做什麼, 詳細的法律太複雜我也看不懂。
但是有例外移民法必須要存在且詳細的寫明要如何加入ROC,加入條件,etc...,
這也是讓國內外想移民進入或出去ROC的玩家方便,erep人口不是很多議員一個不小心可能就變成外國人
所以移民法算是erep裡最需要注意的,其他的憲法剛好就可, 不需要像RL那樣限制行動,只需要提醒你可以使用什麼權力或是你在這個位置你需要做什麼。比如你是內政部長你需要做國勢調查,你是國防部長你就有義務維持台灣領土安全,我個人覺得政務官(除了移民局外)都應該要有彈性,根據部長的方向做調整。
題外話:
幾個月前我對LP的議員和黨主席他們公然的討戰移民法感到震驚,這也是為什麼我對Labor Party的映像一直都不是很好,沒有良好的出入管理,eRoC在遊戲初期可能就變成現在的日本了。
V
V"
Why?為什麼?
我認為是因為太閒...才會去弄一個憲法在那邊 =_= 而且還寫得很難閱讀, 重點如果是在執行, 就應該簡單扼要且白話, 而不是寫得跟RL的法律很像來表示專業度
不過我倒是同意Bread說的移民"規定"要設得好一點, 而擅自放人的事我想是個人行為, 放大到黨比較不好啦, (而且藍鼠放得人真的都是華人, 反而是CFP的鋼鐵人放了兩個外國人) ,事情過去那麼久了, 我覺得不必太計較這樣 o_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