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 Dao-zhi 任職九月議員之功過,兼參選十月北京地區議員

Day 1,038, 09:43 Published in China China by dao-zhi

論盜某任職九月議員之表現,計有功過各二。其二功者,一為致力實踐選舉承諾,二為恪守國會制度。八月二十四日(eRep. Day 1008),盜某嘗撰〈論現今 eChina 國會之二弊,兼參選北京地區議員〉一文,臚列五項選舉承諾;茲回顧之,五項承諾,殆無食言,此所以盜某自詡致力實踐選舉承諾故也。旬月任期,盜某無有失德之行,致遭國會發文譴責,此所以盜某自詡恪守國會制度故也。

至如論盜某之二過,一為未有出席全部表決,二為未有充分與黨外議員交流。礙於 RL 事忙,九月九日盜某並無上網,而該日有兩項議案需要表決,分別為〈八月決算〉及〈九月預算〉;盜某僅有參與討論,而無出席表決,此盜某之一過也。旬月以來,議案多涉國會制度,而「制度」二字又多為流氓所棄;為免流於口舌之爭,盜某僅以報紙交代立場,而尟與黨外議員交換意見。雖屬事非得已,此亦盜某之一過也。

盜某自七月獲國民授權以來,誠惶誠恐,夙夜匪懈,惟恐有負國民之任命也。《詩》云:「戰戰競競,如臨深淵,如履薄冰。」「知我者謂我心憂,不知我者謂我何求。」「他人有心,予忖度之。」此真可謂盜某之心也。盜某若蒙國民授命,連任北京地區議員,將會繼續實踐上屆五項選舉承諾:
1 致力完善國會制度,並對任何違反國會制度而無合理解釋之議員一律動議譴責,包括盜某自己,並
  且發報說明原委。
2 以輿論手段監督、評論政府之施政得失,並給予適當建議。
3 以輿論手段監督國會議員之言行,以提高國會之素質。
4 凡遇重要議案,如有需要,均會發報評論,分析議案之正反立場,並廣徵各方意見。
5 不發垃圾議案,以免對公眾閱讀議會信息造成不便。

Dao-zhi
Day 1038,RL 23 Sept,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