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長手記] 回應 Cocacola123 的「反對所有以投票票數作任命提議」論
dao-zhi
日前 Dao-zhi 提案「对国会议长、副议长、国会秘书产生方法和权责分际的修订」,建议如该届无人自荐出任议长等职务,就由票数排名第一者出任议长,排名第二者出任副议长,排名第三者出任国会秘书。议案的投票结果本已尘埃落定,且放到公众区去了,可是 Cocacola123 却「赶尾班车」地把议案挖回来投票,且云:「反对所有以投票票数作任命提议。」Dao-zhi 昨天才看见相关回应。这个问题,有必要回应一下。
这项提案的背景,是源于议长有「国会苦力」之称,无人愿意出任,于是国会制度渐成空文,国会也逐渐变得无所作为。国会制度本来有「议长可以于当选后四十八小时内委任最多两名副议长」的条文,然而条文的下一句是「然此举并非必要」。如果无人愿意出任副议长,那么议长就要独力撑起所有工作,结果就连议长都无人愿意出任了。
光谈理论,解决的方法很简单,就是将非常规的「副议长」职位常规化,从而分薄议长的工作负担。将副议长(按:议案另外提及「国会秘书」一职,此职只是将原有的「最多两名副议长」变成一名副议长和一名国会秘书而已,本质没有改变。)一职常规化,大概就能将工作分配也常规化,至少能让议长一职脱掉「国会苦力」的雅号。
制度上把议长的工作量减省了,接下来就是多找几个人担任要职的问题。利诱,就是让副议长、国会秘书同样享有跟议长一样的 5G 薪酬。强制,就是在「先礼」不成的情况下使用「后兵」,以制度着令某些人担任要职。Dao-zhi 建议以票数作任命提议,原因是这些议员所获的民意根基最深厚,是以安排这些议员来担任更重要的职务,最为合适。说到底,其实也只是找个方法来解决无人担任议长诸职的问题而已。
如反对以投票票数作任命提议,就必须有更好的提议。谁不知道「强制」是最低等的手段?更重要的是,各位参选议员时,是有选择选区的自由的。谁不知道北京、黑龙江的人口最多?参选者既然选择在这些选区龙争虎斗,接受更多民意支持,为何就不能为国民付出更多?制度已为众职分薄了工作量,当选者所付出的不是「很多」,而是「多一点」而已。接受了比一般议员多几倍的选票,而只需要多付出一点,合情合理。
再退一万步来说,国民对国会的表现不满,因此才需要想法子解决。Dao-zhi 提出的方法未必是最好的,只是更好的方法是甚么?或者问题解决不了,结果议长一职继续悬空,或者索性废掉议长制度,这样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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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 Dao-zhi 提案「對國會議長、副議長、國會秘書產生方法和權責分際的修訂」,建議如該屆無人自薦出任議長等職務,就由票數排名第一者出任議長,排名第二者出任副議長,排名第三者出任國會秘書。議案的投票結果本已塵埃落定,且放到公眾區去了,可是 Cocacola123 卻「趕尾班車」地把議案挖回來投票,且云:「反對所有以投票票數作任命提議。」Dao-zhi 昨天才看見相關回應。這個問題,有必要回應一下。
這項提案的背景,是源於議長有「國會苦力」之稱,無人願意出任,於是國會制度漸成空文,國會也逐漸變得無所作為。國會制度本來有「議長可以於當選後四十八小時內委任最多兩名副議長」的條文,然而條文的下一句是「然此舉並非必要」。如果無人願意出任副議長,那麼議長就要獨力撐起所有工作,結果就連議長都無人願意出任了。
光談理論,解決的方法很簡單,就是將非常規的「副議長」職位常規化,從而分薄議長的工作負擔。將副議長(按:議案另外提及「國會秘書」一職,此職只是將原有的「最多兩名副議長」變成一名副議長和一名國會秘書而已,本質沒有改變。)一職常規化,大概就能將工作分配也常規化,至少能讓議長一職脫掉「國會苦力」的雅號。
制度上把議長的工作量減省了,接下來就是多找幾個人擔任要職的問題。利誘,就是讓副議長、國會秘書同樣享有跟議長一樣的 5G 薪酬。強制,就是在「先禮」不成的情況下使用「後兵」,以制度著令某些人擔任要職。Dao-zhi 建議以票數作任命提議,原因是這些議員所獲的民意根基最深厚,是以安排這些議員來擔任更重要的職務,最為合適。說到底,其實也只是找個方法來解決無人擔任議長諸職的問題而已。
如反對以投票票數作任命提議,就必須有更好的提議。誰不知道「強制」是最低等的手段?更重要的是,各位參選議員時,是有選擇選區的自由的。誰不知道北京、黑龍江的人口最多?參選者既然選擇在這些選區龍爭虎鬥,接受更多民意支持,為何就不能為國民付出更多?制度已為眾職分薄了工作量,當選者所付出的不是「很多」,而是「多一點」而已。接受了比一般議員多幾倍的選票,而只需要多付出一點,合情合理。
再退一萬步來說,國民對國會的表現不滿,因此才需要想法子解決。Dao-zhi 提出的方法未必是最好的,只是更好的方法是甚麼?或者問題解決不了,結果議長一職繼續懸空,或者索性廢掉議長制度,這樣好嗎?
Dao-zhi
Day 1211,RL 15 Mar, 2011
Comments
SF
如果咁多議員,都無人有時間同熱情做議長,就太混了
局外人提建議,
plan1
議長一職由當屆總統提名,
議會投票.
而副議長一職由當屆議長任名一個,
提名一個,提名案需得到議會通過.
當提名案被反對超過三次,
該識位由提名者兼任
plan2
成立議長團,
由各黨該屆首席議員作組織成員
副議長一職取消
@ wenove plan 1 必定不可行。一來總統無權干涉議會,二來遇著人格有問題的總統,點選一個唯命是從的議長,議會的監察功能即時消失,這一點 Dao-zhi 非常清楚。
讚成議長一職需要流轉輪任, 議員為民意授權, 得到最多票數為議長也不失為過
如果要推倒一個制度就必須要建立一個新制度去作反建議
@dao-zhi
那麼如果提名案是由前任議長提出,議會協商表決.
如果前任議長不再是議員時,可通過該屆同黨當選議員提出.
又如果前任議長不再是議員時,而不幸地該屆沒有同黨的當選議員,
或者前任議長從缺,就以議長團代替.
副議長一職的產生方法用回plan 1中的建議
這個方案應該可做到面面俱到吧
補充一點,議長團的酬謝禮金應該仍是15g吧(即從前議長+2個副議長的酬謝禮金總和)
@ wenove 那就產生另一個問題:為甚麼大家都是議員,某些議員或某個政黨享有點選議長的權利?
求科普eC的議會制度
@ dao-zhi
當一個黨在議會席數愈多,該黨的議員有較大的機會成為議長,此乃正常情況.
當然,這亦有機會出現一個黨長期佔有議長的提名權.
因此我提出由前任議長作提名人,
與議會協商表決(議員亦可以有counter-propose),而非指名,
目的便是避免議長成為某黨的私有物.
dao sir 你所提出的意見亦非不佳,
只是會有議員為選議長,轉戰票數較多的省份情況,
變相將議長選舉與議員選員同步進行,
雖知議長是一個議會之長,是代表人民的同時,亦代表一眾議員,
以此方式選出議長,雖有民意基礎,但議員意願卻被忽視.
更甚者,我的建議及dao sir建議亦有一問題,
便是如何確保各黨議員能有平等權利成為議長.
因此我才會提出議長團制度之建議
@ wenove 你的說法不錯,我的建議的確存在這個漏洞。你的想法,我會交給議會討論。至於各黨員成為議長的平等權利,老實說,苦無良策。議長團的建議,不是不可行,只是議會人數已經不多,「領導層」仍然那麼多人,似乎有點怪。
议长办事,大家还是看得到的,辛苦
重点是怎么能吸引人当议长,没人想当什么都是空的
這個問題,沒要回應了。
加大議長的權限也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比如說議長有權暫停議會撥款給央行之類的)
但是當然制衡的規範就必須跟著上來 ....
題外:設置議長的目的,就決定了「議長」的職能。要設那樣多人,倒不如調整一下議長的職能,讓議會制度能有效運作即可。
eROC 國會議長表示議長相當苦力 >_< 不好意思我是路過的,我是來翻軍令的時候順便看一下 eC 的報紙。
局外人一個提議
議長由自薦者,被推薦的候選人,當選議員票數最高三人競逐
由議員互選產生,票數最高三位順序任議長,副議長,國會秘書
如果有意做議長,大可以成為議員後參選
普通市民選議員時不必考慮候選人做議長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