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人物日記-特刊]現學現賣的法學豆知識-夫妻財產制

Day 1,633, 09:00 Published in 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by Yech

最近開始上高普考的補習班,其中有一科是"法學緒論".老師上課不時會舉一些例子來說明,剛好昨天就舉了"夫妻財產制"的例子,就某種層面來說還滿有趣的,但也有一般人可能有所誤解的狀況,就來分享一下啦.

雖然EREP大部份玩家都是單身,不過隨便看看也好囉.但如果是RL中已婚的台灣玩家,像隆美爾WZbilly,可能就要稍微認真一點看啦XD

民法上關於夫妻財產制分為兩種,分別是"法定"以及"約定".
約定又可以分成"共同財產制"或"分別財產制",但是這不重要,因為絕大多數的人在結婚的時候應該都不會想到要針對夫妻財產制做約定,所以絕大多數人應該都是法定的夫妻財產制.
而法定的夫妻財產制是"分別財產制"

重點一:法定的夫妻財產制,當離婚/一方死亡/夫妻財產制度改訂(*註)時,會發生剩餘財產請求權.
這限於雙方婚後取得的(有償報酬-負債)

舉例:A和B是夫妻,某天離婚時,A婚後的(有償報酬-負債)是100萬,B婚後的(有償報酬-負債)是200萬,所以A可以和B請求(200-100)萬/2=50萬.
不過如果有償報酬-負債
當然,希望大家都不會有機會用到XD.

註:這看似不起眼有點繞口的字眼是下面很重要的重點...


重點二:既然是"分別財產制",婚後取得的財產分別擁有,那大家可能就以為...如果另一半在外面欠錢還不出來,也和我無關囉! 反正是"分別財產制"嘛! 不會因為他還不出來我就要替他還嘛!

答案:錯! 債權人可以代位(代替債務人,也就是你的另一半),和法院申請改訂夫妻財產制度,這時候就會發生剩餘財產請求權,如果你婚後取得的(有償報酬-負債)比你那欠錢的另一半多(通常),這時候債權人就可以代位(代替你的另一半)和你請求剩餘財產...XD

那,乾脆離婚不就好了?
答案:離婚->發生剩餘財產請求權->剩餘財產一樣會被債權人代位申請請求XD

結論:所以要多注意另一半的財務狀況XD
如果真的不幸發生以上狀況,只好想辦法先脫產啦,才能減少你被請求的剩餘財產XD


PS:以上完全是聽補習班老師講完現學現賣的,沒特別求證,不過都是有牌的執業律師應該差不到哪吧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