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國會制度之重要性
dao-zhi
先旨聲明,筆者撰寫這篇文章,不是想要抨擊任何人。這篇文章所提及的議員,除了 Dao-zhi 自己外,都是筆者認為對國會有重大貢獻的人。一切爭議,都只屬於觀點與角度的問題。如果讀者不同意筆者觀點,歡迎留言或發報回應。
這裏牽涉兩件事,第一件是 Day 980 由 caldari 兄提出的〈國有Q5防禦廠的建立〉議案違反了國會制度,跳過了「討論」步驟而直接進入「表決」。caldari 兄是國會的新人,能夠提出議案已是難能可貴,偶犯規則實屬情有可原。然而由於議案未有足夠時間討論,故此本人和 Yoman 兄投了棄權票;absot 兄雖投了贊成票,但亦指出議案跳了步驟。議案最終被撤回了,不過與違反國會制度無關。
第二件事是同日由 Gauzeroad 兄提出的〈關於表決案的修改——提案人修改表決案後是否應通知已表決議員〉議案。茲節錄其文如下:「我所投『棄權』票是就最初提案內容的,如果我不知道提案人在我表決後修改了提案內容,那麼最終顯示的結果會是我將『棄權』票投給了修改後的提案,這與事實不符。因為我在不知道提案內容被修改的假設下,不可能就修改後的提案進行投票。」之後的討論基本上都是環繞著公平的問題,提案人修改議案後是否應該重新計算表決時間。ruanmu 兄分別留了兩個言:「你們到底在維護制度還是在做事?」「在做好事情的基礎上完善制度才是正確的做法,一群制度黨,甚麼事情都不做,就知道討論制度。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
筆者想帶出一個問題,就是有些人不看重國會制度,甚至是不看重制度。這句話不是抨擊,事實上 RL 的政府和機構經常盲從制度,因此才會出現有人在醫院門外心臟病發卻不能直接擡進醫院接受治療之類的荒誕事兒。問題是,為甚麼需要設立國會制度?簡單來說是要令一眾議員有效率地議政,並避免有人假公濟私,例如垃圾議案之類。如果現有制度出了問題,那就應該修改制度,令制度臻於無瑕;制度沒有問題,那議員就不應該違反制度。凡事均有「從權」的情況,只是「從權」背後有一項隱藏代價,就是開啟了違規的先例,這對議會的運作效率和議案公正均會造成重大損害。現任議員公平公正是現任議員的事,沒人敢寫包單將來不會有心術不正的人進入議會禍國殃民。因此,我很同意 ruanmu 兄的說法,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但我同時認為,議員有責任盡力使制度完善,以避免將來的禍事,這個不是「制度黨」與否的問題。外人看來,這些功勞可能不足掛齒,但預防總勝於出事後才不斷提出偉大的補救議案。
筆者在參選國會議員時,曾經許下四點承諾,其中一點是凡重要或緊急議案表決後,均會發報交代筆者最後立場的考慮因素。不知道是幸運還是不幸,直至現時為止國會的重要或緊急議案不多,因此至今尚未兌現承諾。這篇算是筆者交功課的第一篇吧。
Dao-zhi
Day 986,RL 02 Aug, 2010
Comments
呼籲國人八月五日到 eCroatia(E.克羅地亞)投票
话说这个还有效不?
迫切希望CIA正确引导,将我朝思密达的精神散布至全世界~
写得很好,我很赞同。
写得不错。
希望大家不要忘记,议员最大的职责就是“设计和完善制度”,而不是盖章。
如果连自家的制度都视同儿戏,或者漠不关心不去完善,那如何制定约束其他部门的制度?
在今时今日的ec, 难得, 难得。
制度的存在都是有原因的,不是某个人拍脑袋想出来的
如果当初制定制度的原因现在已不存在,那么就应该尽快修改而不是尽快违规
让制度符合现实才叫【做事】
@b_bank 我暫時無法回答你,我會再追問一下 eChina 的官方建議,最遲八月四日會再出報交代。
@b_bank:
有效的
XX部门会在今天下午发放来回机票
请放心
voted,现在做实事的议员不多了
vo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