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 (國會) 通告第 2 號 Legislative Yuan Announcement No.2

Day 1,186, 08:29 Published in 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by EROC MOH


總號:A20110218
Serial No. A20110218



今日有部分議員反應收到他國玩家的訊息,試圖以支付 gold 的方式購買 eROC 國籍。
根據憲法第十六條第四項之規定:議員須配合移民局處理入境國籍申請。

因此請所有議員注意以下通告內容:

1. 嚴禁議員私下與申請者進行任何 eROC 國籍交易或任何協議。
2. 嚴禁議員在未於移民局官員聯繫並取得移民局同意前,私自同意、接受任何國籍申請。
3. 雖移民法仍在制定中,但仍必須配合移民局之行政命令處理入境國籍申請。

移民局公布之相關規定如下:

1. 移民局辦公時間及面試地點(Working Time and Interview Location)
2. 移民審查過程(Citizenship Procedure)
3. 入籍申請(Citizenship Application)

不論是否具有法定議員資格者均須注意,任意給予他國玩家本國國籍,
將可能導致 eROC 陷入被政治奪權(Political Take Over,PTO)的危機
請所有議員不要貪圖一時的方便而忽略國家安全。

未經由移民局審核而擅自通過國籍申請之議員,將會定期公布於移民局辦公室國會公報

截至目前為止,未經移民局審核之申請名單及核可議員名單
1. 申請者:nrockpanda(2011-01-25) - 核可議員:dawenxi
2. 申請者:再添飛龍(2011-02-11) - 核可議員:Sakobsm
3. 申請者:jack01 (2011-02-16) - 核可議員:TheIronMan
4. 申請者:Young shen(2011-02-16) - 核可議員:TheIronMan
5. 申請者:Dino Vasilev(2011-02-16) - 核可議員:TheIronMan



所有已表決通過之法案均存放於【國會圖書館】
1. 國家法案公告區:國家法源資料庫
2. 國家政策公告區:國家各項政策案

若一般民眾對於議會、議員、法案等有任何想法、建議或問題,可透過公共議會討論區進行討論。

感謝所有民眾及議員們的配合與支持。



本通告同步發布於議會內部議事版面及立法院公開版面。

eR.O.C 第四屆國會議長 PTT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