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AN NEWS特刊]總統臨時代理人案推動錄
0KUAN0
首先,在下在此向各位eROC的各位閣下報告
eR.O.C.總統臨時代理人法於稍早通過
(由TTE編纂,並由同黨籍NekisseAz議員閣下所提出的版本)
近期內應該會列入相關的法律資料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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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由在下說明該法案成立的部分過程
因為某些緣故,在下在上屆(第21屆)議會開始提出相關的討論
並在經過討論後,在下將各位議員閣下提出的意見
整理成最初的版本,在上屆議會提出討論案
詳情請參考國會圖書館裡以下的兩份議案資料:
[討論] [D21-31]建立總統不在時的決策機制
[討論] [D21-33]eR.O.C(Taiwan) 總統臨時代理人法(草案)
由於上屆議會會期結束,因此俟本屆(第22屆)議會開議後
在下便重新提出討論案
全案如下:
(附註:參與該案討論之議員如下
0KUAN0(LP)
Donki_Lu(LP)
Oajian(T3G)
SORA_Chung(NACJAC)
klonoa_wind(NACJAC))
之後也陸續進行到提案及表決案
提案及投票結果如下:
(附註:可能是因為提案的過程太短
因此沒有相關討論)
表決案全案及表決結果如下:
(附註:參與該案討論之議員如下
0KUAN0(LP)
SORA_Chung(NACJAC)
klonoa_wind(NACJAC)
Morishma(NACJAC)
reChing(LP)
Marvin_Lin(LP))
這個法案的推動過程中
出現了個這屆議會會期裡的奇特狀況
至少在下在擔任議員的期間還未曾遇過
也不清楚以前的議會裡有無發生過
相信夠敏感的閣下已經從上面看出一些端倪
以下是在下對提案及表決的投票結果所做的整理
提案投票結果(經整理)如下:
表決投票結果(經整理)如下:
到此相信各位閣下已經看出在下所指的"端倪"為何
對此,在下所在的黨團也曾討論過
在表決被擱置後不久
本黨主席收到了來自TTE NekisseAz議員閣下的消息:
不久之後,在下也在IRC收到NekisseAz議員閣下的消息
不過在下未及截圖,故無法附上
總之,在下在此後便決定就此案與TTE合作
在TTE版本的法案提出討論後
數位TFSU黨籍之議員便有參與討論
本來在下認為TFSU與TTE在本案有合作關係
但經詢問後,確定沒這回事
以下分別是與NekisseAz議員閣下
以及及TTE黨主席massess閣下詢問的內容:
由此可見,TTE與TFSU就本案連聯絡也無
更遑論所謂之聯合關係
其後,TFSU前代主席HolenWu閣下
就論壇勳章之業務與在下聯絡
在下也藉機打探關於法案的消息,不過......
既然如此,在下便決定照HolenWu閣下的指示
向Persistent閣下求教,不過......
如各位閣下所見,迄今而止,在下仍未收到任何回覆
最後,在下對於未能獲得任何TFSU黨籍第22屆列位議員閣下
對在下提出之法案版本的任何意見與看法
在下僅能在此表示萬分遺憾
這其中究竟發生了些什麼,在下既不清楚
若由在下來說,也必然有失公允
至於這其中究竟發生了些什麼,就由閱讀此報的各位閣下來評斷了
Comments
頭香~ 其他國家的議員也像我國一樣認真嗎!?
在下確認本屆議會出現奇特狀況
@Undead.Kenny:
外國的在下是不清楚
至於本國的
也許是因為怕被貼上混章的標籤吧
多少還是會注意一下出席率
我確認訊息為真,不過公開訊息跟私人信件,可能還是要徵詢一下對方意見會比較禮貌哦..: P
總之辛苦了!
0A0啊,這是在下的疏忽
未能先徵詢意見,在下在此對Az閣下以及massess閣下感到抱歉o7
另外,根據eROC 國會議事準則
此案非機密議案,故在下有權公開
挑一下錯字,有個閣下的打成革下了。
革有除掉的意思,革下整個意思就變得很恐怖了。
已改
感謝提醒
圍觀
小倉唯我老婆 YA
至於在下當時沒有回閣下飛鴿傳書是因在下有在下的考量,當時在下龍椅沒坐上,齁任哥失落到彷彿成了一具喪屍,直接認定當時總統落選、呼聲普通高、卻無意參選黨主席的在下為下一任黨主席,而齁任哥又在那幾天要去黑皮解悶,就把事情請在下回答,但問題不是當時身為小小黨員的在下可以回答的,而對於如此不禮貌的忽略閣下的飛鴿讓牠從在下眼前飛過,在下感到很抱歉,請接受在下磕頭道歉。
而若閣下想知道當時在下為何復議,可以私下飛鴿,但先說在前,在下不希望信公開。
I smell gossip in the air!
@Persistent:
在下接受反對的聲音
但難以接受反對了卻沒聲音
一兩位議員閣下反對了沒聲音
也許是經過黨內協議
由其中一位代表提出意見
但是同一個黨籍的議員們
反對的前後都沒有任何聲音
這難免會引發負面的聯想
若閣下現在已經能全面掌握狀況
在下非常樂意接受閣下的說明
在下 閣下 私下
((大怒
@ACCurately:
嘛~還請閣下多多包涵(汗)
路過~與全文無關...
只是...
為什麼要針對人的用詞不悅甚至模仿諷刺?
每個人對他人的稱呼以及禮貌的方式都不一樣
連這一點點都不能包容,不是很不厚道嗎?
共勉之~
好的法案就該推動..
怕看複雜的法條還有簡易流程圖
不了解為什麼會被一直擱置
@Love of Hua:
那沒有惡意的
閣下就當作玩笑來看吧~
葛格你好^.^
據本宮了解 這是與他黨溝通協商後的結果喔🙂
詳細內容基於和諧本宮不便多說🙁 但我們可不想當擋箭牌 就請葛格發揮鍵盤柯南的精神 找出真相惹
@Love of Hua
我沒有惡意。
我是以用同樣的方式與對方溝通對方較易理解為出發點才這樣做的。
就跟美國人就用英文的道理是一樣的。(雖然我英文.......)
抱歉造成誤會。
為了減少誤會,還是解釋一下好了0.0
在提案跟表決時,我個人投反對票的原因是程序不合法(未開啟必要的選項),以及有點太快了還來不及把回復的東西寫完(至少對我而言是快了些,而且提案到表決更是飛快,看到的時候就兩篇了,也無法在提案文就回),並且還連同修訂國會法的條文一起發(提案)。當然可以的話,先知會一聲,說要慢一點回才是最好的做法,畢竟提案人的想法也可以體會 : (
而狂PM問我的,是"台武有沒有派代表來連絡討論法案",我也就我所知的回他沒有(後來表決通過的草案這部分,確實是沒有的,這點可以肯定)。
但最重要的是,我覺得聯合不聯合並不是這個問題的重點,是否表達對這個法案的意見才是。姑且不論是不是兩黨的投票者剛好都有反對的理由(像我就是有我自己的0.0),或者因為投票的方式不對就都先投反對。議員並不是黨的工具、不是玩偶、不是利用與被利用的關係─至少對TTE來說並不是。像我自從參選議員以來,就從沒被要求過黨同意我才能說、或黨說好我才能投,最多只希望不要用帶有情緒的字眼去回復他人而已。
是以不論有沒有,都可能在各自內部討論後有近似或相反的意見(就像同意的人中,不也是很多人沒發表意見就投,而且也幾乎都兩個黨派一樣吧),或者像是合作也不一定就都得投YES。
個人有個人的看法跟決定,都推給黨我覺得是不太恰當也傷感情的說法。
退萬步言,事後要不要向對方解釋反對的理由,也不是由別人來決定的,而不得已才用發報的方式,想要知道對方究竟為什麼反對,我覺得才是狂真正想問的事情 ( 而我們在希望減少誤會的心情下,早就解釋過囉 0.0),至於擋箭牌云云,我覺得也許有些搞錯問題的重點了哦 : )
seisei不在RC...QAQ...
對不起...
推小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