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頑皮報】關於代理人一案(by massess)

Day 1,772, 10:03 Published in 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by massess


首先,請大家明白,我並不是以黨主席身分發這份報紙,
在這邊先向各位解釋,TTE 黨內每週會有內部議員例會,
為的是能讓每位在 RC 上的議員們,能提出對議案的看法,
我當初希望議員們對於議案能有自己的想法,當有不同的意見,
才會有互相探討進步的空間,才能讓議案更完善化。

關於代理人案一事,當初我在黨內例會提出的看法是:

1.投票選項未公開投票人名字,不符合議案規則。(那時議長尚未幫忙更改選項)

2.議案內時間前後有所矛盾:
總統無指定代理人,離線 150 分鐘由副總統當代理人,但下方又寫總統離線時間若為 24 小時以內,總統可自行決定是否向議會報告;又註明如總統必須離線逾 24 小時以上,需向議會報告自己的代理人,不確定是否我理解錯誤,但是既然已經有 150 分鐘了,應該就不會有 24 小時了。

3.代理人需向議會公佈總統之eRep代理信件,若是總統當初並不是用群組信,或是沒有將代理人加入信件中,他如何公佈信件?

4.150分鐘太短,應該要有先決條件為,若有事件發生時,不然總統可能不能睡覺或外出。

5.當初代理人一案同時進行修改議院組織法一案,這個流程有點不太恰當,若是代理人案沒通過,修改組織法一案通過,那麼,是否需要修改組織法呢?


所以那時我說我會投棄權,並且有其他議員提出願意幫忙撰寫新擬案,於是我就沒發表文章了,想說等到他新擬的案子我看過後再幫忙想哪些地方需要修正,這個部分是我的疏失,非常抱歉。


另外關於私信內容,很抱歉我當初誤認為詢問我是否有收到他黨的聯絡信,我本身是沒有收到的,但是此報紙發布後,我有詢問一下黨內其他議員,確實是有和別黨做該議案的討論,在此暫時以黨主席的身分說明一下,首先,我從擔任黨主席以來,從不限制黨內議員的意見,我只要求一件事情,別用帶有情緒的字眼回覆留言,在發表文章之前,自己先看一下,是否會造成別人的觀感不好,至於聯合,當初提出的不是投同樣的選項,而是在發起議案討論前,大家先互相研究一下,有沒有需要修正的地方,減少議會的流程時間。

以上,謝謝各位聽我的嘮叨,mass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