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報】危險的和平協議 (個人對"東亞和平協議"看法2)

Day 1,948, 01:14 Published in 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by yeuling9300

昨日在發了"【夢報】想想清末政府 再想想eROC (個人對"東亞和平協議"看法)"之後受到各方指教讓我發現自己在這件事上有許多盲點

我當然不會認為我的論點都是正確的 畢竟我RL並無此專業 在EREP內也並無閒暇參與政府職位
所以我的標題是"個人對東亞和平協議看法"而不是"論東亞和平協議"或"談東亞和平協議"之類的

請各位不吝於繼續給予指教 不勝感激


以下正文


根據昨日我所發的文中各位回復來看 簽約是必不可免
但我認為就算木已成舟簽約已為既成事實 但這條約內容卻有過多讓eROC有更多不利的條目

東亞和平協議中可分為"eUS,eROC,eSK間的還地協定","eROC和eSK租地協約","eUS,eROC,eSK,eJP互不攻擊協定"等三個個部分

1.談判後的條約與一開始開戰美國所提條件並無大區別
琉璃的報紙(淺談台美戰爭)提到

"我們只能困守在朝鮮半島上,並且歷屆CP和外交部不斷的向美國釋出善意,請求談判
不過美國一直不把我們放在眼裡,「你這是在求饒嗎??把日韓全還地就放過你」
沒有人能夠幫助我們,我們也沒有出路,我們這幾個月只能苦撐待變,期待有一天能有變化
而等到三月這一天,美國新一屆的政府終於願意和我們上談判桌協商"


但我從條約與現狀來看 政府最後所談出的條件跟一開始美國的「你這是在求饒嗎??把日韓全還地就放過你」並無太大差別

(1)以條約後的地圖來看 離"日韓全還地"只差在有跟eSK租借Jeollanam-do,Jeollabuk-do和Chungcheongbuk-do
(2)以條約內容來講 "要延續此租地協約,須下任eROC及eSK總統共同協定及簽署。若租約到期,且無續約的情況下,所有土地將歸還給原主,eSK。"一個月後eSK愛租就租 愛不租就不租 不給租之後我們只剩下本島 跟"日韓全還地"又有何差別?

2.eROC政府極力於避免滅國 但簽約後卻更不利於作戰
引用所講的Alicia Florenca"當初如果不是有計畫的撤退跟有效利用遊戲設計的屏障,以現在我們的實力根本連一塊地都拿不到~"
如果不是利用起義,還地,斷NE的方式(詳細方法Griipec的報紙[HOW]#6-三張圖了解美帝入侵始末有說明)我們根本不可能勉強擋住eUS的進攻

在回到本島並租下三塊韓國土地之後 要是再次開戰會有兩種情形

(1)在租約期內開戰
在租約期內開戰的話根據地圖來看我們可能並須面對eSK,eJP,eUSA的NE以及租借地起義等四線戰爭(被eJP從Chugoku向Chungcheongbuk-do NE,被eSK從Chungcheongnam-do向Jeollabuk-do NE,被eUS向東台NE,再附上Jeollanam-do起義)
(2)不在租約期內開戰
不再租約期內(根據條約來看eSK不給租也沒違反協約 不給租也不能拿它怎樣)根據地圖來看我們只剩下三魚一膠的本島四塊土地

在有所謂"計畫的撤退跟有效利用遊戲設計的屏障"的情況下 大家每次靠人力物力拖住美國 才能在如此艱辛的情況下不被滅國 那在只剩下本島連靠人力物力的機會都沒有的情況下我們還有可能不被滅國嗎? 我想在上一次一開始美國入侵 本島迅速淪陷這個事實已經夠說明清楚了

更別提eSK拿回國會,土地還有拿到我們給予的租金了


3.租金過高
因為我對此沒辦法講得很清楚明白 因此只引用Tim1107昨日在牆上的發言

" Tim1107 發表於 15 小時前
但是我還要說一下,租金太多了。
南韓日收不過300~700,月收不過2萬,光是租金就能讓他們一個月多簽5~6國,要讓租金回到國庫的方法很簡單,調高麵包稅,然後兩個人互相交易,只要一下下,南韓國庫就把租金收入國庫,此危害不可說不大。"


" Tim1107 發表於 15 小時前
超級懶的,雖然每天都按時記錄,但是想到整理資料就很沒勁呀。
租金真的真的太多了,至少要殺一半,不然我個人會選擇不租。

Tim1107>>臺灣平日""正常""收入不過貳仟,月收不過拾萬,拿伍萬租三塊地,不過增加近壹萬收入,MPP要拾萬,一個月要虧肆萬多。
不划算阿。
15 小時前·讚"


" Tim1107 發表於 13 小時前
我能以不幹了來表達我的抗議嗎?來去睡覺。 "


4.互不侵犯條約名不符實
這個條約的內容只保護了eSK和eJP
"這個互不攻擊協定將在eROC攻擊eSK,eJP,eUS時被打破,反之亦然。若eROC攻擊eSK或eJP,則eUS視為攻擊eUS且將會對eROC提起天敵案(NE)。"
這根本是個1v3雖然本來就是的條約
真正個互不攻擊條約不應該是"eROC,eSKeJP,eUS若其中一國攻擊其餘三國之一 其他三國將聯合群起攻之"?

我不反對講和 但我認為這協約對於eROC太過不利了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