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AN NEWS無聊刊]議題討論V-關於年長者參政權
0KUAN0
各位閣下晚安,在下又來撐報業了
最近RL的9in1選舉快到了
相信各位閣下就算沒有被新聞或社群分享轟炸
也不能免俗的在茶餘飯後或多或少
談論些相關的話題應個景(?)
這次的議題討論也跟選舉有那麼點關係
這回在下想與各位閣下討論的
是關於老人的參政權
相信各位閣下也聽過不少
關於選舉且台灣專屬的都市傳說(??)
舉凡拖著病體的老國代在中山堂大喊蔣介石一票、
戒嚴時代的選務人員十指綁上棉花 抹點印泥
就能把選民領票表格當琴鍵「彈鋼琴」之餘
代替沒空投票的選民投票、
亦或是開票的時候投開票所都那麼剛好一起跳電等等的
記得在下曾在幾個月前
看到一位退伍憲兵的自白
他自稱當年受到上級指示
協助操縱選舉結果
並穿便衣混入中壢事件抗議群眾
還帶隊在警局 消防局縱火等等的
該篇自白就有提到他帶著弟兄
在選前忙著遷戶口
把中南部榮民之家等類似機構的老伯伯們的戶口
通通遷到中壢 以便操縱選情
另外,不知道各位閣下有沒有聽過這種論調
說是黨外興起前的戒嚴時期
參選人通通都國民黨 選民覺得投誰都差不多
索性就看哪個候選人的買票錢比較多就投了
也因此興起了買賣票之歪風
相信也有不少人認為(或真的有老人自己認為)
老人投票時心想自己來日無多
索性就看誰給的老人福利最多就投了
(什麼老人年金 老農津貼 節日敬老金 有的沒的)
形成變相買票,尤其近年人口嚴重老化
選民中的老人影響力日漸增長
也造成政治人物為了選票開始「重視」老人議題
並相對壓縮年輕族群能分得的政治資源
也因為醫學進步 老人只會愈來愈多
政治資源只往老人那邊湧入
關注年輕族群的政治人物減少
形成直接或間接導致年輕族群生存艱難的因素
並引發激烈的積極抵抗或不創造繼起生命的消極抵抗
最後造成難以逆轉的惡性循環
還有就是在下曾在系列作中提及的「老賊」現象(傳送門)
相信也有不少閣下遇到類似情形時,也會對這些老賊感到不滿
因此接下來就是本次討論的題目
「是否應該排除老者的一切法定參政權*?」
單就在下認為,已經無法行使參政權之老者
可依現行法令予以限制(在下記得是有的,可是詳細的不記得了
不過這是針對身體已經過於虛弱或精神出狀況者而訂的
其對象不一定是老者)
至於非屬上述情形之老者,其參政權也有必要予以限縮甚至排除
(*法定參政權:選舉 被選舉 罷免 創制 複決 應考試 服公職等等)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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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就是說,要限制已斷定精神狀況不適合參政的國民的參政權囉?
這問題在於判定機構以及認證標準,這遠比判決法案來得更為困難,且會有缺乏公信力的問題,再者,這有著違反憲法保障參政權的條款
除了那些精神重症或者無法表達的患/老者之外,輕度的障礙很難讓人判定到哪種程度已經不適合參政...目前的精神醫學並沒有進步到能夠以簡單的數值來將人類的精神狀態分等級,也因此只要病患擁有一定程度的表達和思考能力,你就不能以「精神狀態不適合參政」來剝奪他參政的權利。別說是於法不容,於情於理上也是說不過去的
因此,如果要以單純的科學判定來區分擁有參政權與否,那最後的妥協方案會變成「除非精神上有重大缺陷,否則都依然擁有參政的權利」
這個結果會導致重症患者以及無法思考表達的老者失去參政權,不過,在現實層面上來看,這些人本來也是大多不會(或不能)使用參政權的一群;因此這個法案本身並沒有任何效益,只會徒增社會成本以及阻礙日後訂定相關新法條的障礙罷了
在下記得現行的法律中已經有類似的內容
不過那些法律的重點
其實比較傾向認定所謂的行為能力
在當事人的親屬
甚至是當事人本人精神狀況良好時提出申請
經過一些程序後 就會讓當事人
"降格"為限制行為能力或無行為能力人
在平時某些事中也需要監護人
代行其"參政權以外"之最終追認
以上是在下記得的部分。
同感,如果是往設定精神狀況標準的方向走,這個有時候儘管理論上可以說得通,實際上還是會讓人覺得不公平。
舉一個現在的例子,可能有點爭議,請忍耐一下 :
很多重大刑事案件,其實被告在生與死(無期徒刑與死刑)之間,唯一有辦法改變結果的往往是精神鑑定,其他要件跟量刑那些法官基本上都心證光了,
第一是不同醫院鑑定結果不同時很難判斷
第二是所謂要給法官判斷,有時候就是寫一行「可能影響行為」這樣,又非得搭配智商之類其他的量化指標去心證說到底有沒有責任能力。
這就產生了很大的兩難,不訂量化的通用標準得不出答案,訂了又無法解釋量化標準的正當性。 智商81跟智商79只差2,為什麼一個槍斃,一個活下來。
大概是這樣,解釋的不太好請多見諒。
啊,我們公司是幹精神病安養的
除了老或瘋到蓋不出有效票的以外
還是過半數有出去投票啊,而且還是所方高層「指定配票」的
個人覺得這些問題真去計較是吃力不討好,於情於理於法都難以通過的
特別是立法者不會拿石頭砸自己的腳
法律上有類似的東西,不過其重點不在參政權
倒是該如何杜絕非屬本人意願的
選前遷移戶口與"代行參政權"...
(例如在下於文中提及的"彈鋼琴")
所幸現在已經有解決的辦法了。
把老人殺掉
是不用做到這樣啦...(汗)
無聊的論點,加上自私的論調
論點居然是老人因為自己的福利所做的選擇
不然跟我說有誰是因為候選人對我太爛而投的
更別說
其中一部分論點居然是因為投票的理念不同
所以應該予以排除
台灣難道不是民主社會?
選擇任何一個黨派都是人民的自由
如果只是因為私人理念不合
就要強迫排除對方
如果只能選擇特地黨派的話,其實對岸可能更適合你
無聊的論點,加上自私的論調
論點居然是小朋友不能因為自己的福利做對自己有利的選擇
那怕是政見連一個字都看不懂的女嬰
或是給他一個糖就願意蓋手印的男童
也都是出自於一個高尚靈魂的自由意志
更別說
為了一張青眼白龍就決定誰當市長,小孩錯了嗎?
其中一部分論點居然是因為投票的理念不同,所以應該予以排除
台灣難道不是民主社會?
人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
人有選舉罷免之權,且中華民國人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不應該只因為大人比較屌
就要強迫排除小孩
我主張 :
「未成年人於剪完臍帶後至滿20歲前,一律有選舉權,不得因年齡而受任何限制。」
如果提出跟現在制度不同的意見就是特定黨派的走狗、就是暴民、就是被洗腦
其實火箭隊這種反派腳色可能更適合你
你應該沒讀過憲法吧,年齡規定是憲法內規定的...
http://i.imgur.com/h3t46DM.jpg
真的耶,不知道我沒念過憲法又沒念過民法是怎麼畢業的
憲法...這年頭難得出現
對憲法如此堅持的閣下
會提出這種質疑,那在下也要問問閣下
知不知道"憲法增修條文"為何物了
就是現在的憲法都可以用"憲法增修條文"
Cover過憲法的效力
更別說大陸民國時期
北洋政府可是換一個當權者連憲法都換一套
"憲法講明了參政年齡下限"
閣下此言暗示了憲法不能更動
但是在實務上是可以用增修條文
讓憲法本文失效的;在下這樣問好了
既然閣下對憲法如此堅持
那閣下是否該要求政府召開常設性國民大會
交出用自己的選票選總統的權利
並且必須在蒙藏 僑民中選出立委?
[removed]
原來你的討論水平已經高到要不用"畢業證書"就無法證明的地步了,不過我也要配服你貼,真的
0KUAN0 ,你既然在憲法上能說的如此專業,結果你看看你的發文內容,歧視、排擠、更別說"聽說",我想你真要討論這話題,應該能夠用更客觀的言詞來發起討論,而不是用如此的內文吧
專業?在下萬萬不敢當
在下所說的部分可是國高中就教過的
要是這點程度也能算專業的話
大師級的不就滿街跑了~
更別說的確有團體主張降低投票年齡門檻,之前還有上新聞,如果你支持他們的論點,其實你可以加入他們
無聊的誇大講法
那還真是謝謝指教。
你無聊到對你覺得無聊的東西特意留言,我覺得也是滿奇怪的。
亨亨 我之前在榮家服役 提到綠黨馬上被員工烏住嘴
他們說被榮民聽到我可能會被殺 尤其快選舉千萬不能說XD
另外 榮民這些福利每年有很大部分都匯到中國親人或騙婚的老婆了
剩下的都吃喝嫖賭玩掉啦~
[removed]
然後 他們對小孩和年輕人都很好
挑他們出來其實很不厚道 在那種封閉的環境中 他們的確盡力了
你要遊說的是他們 而不是我們
要拔藍黨不是這樣拔法
願多數榮民皆如此
感謝閣下,在下受教了
真的綠黨會哭啦XD
http://zh.wikipedia.org/zh-hant/%E7%B6%A0%E9%BB%A8_%28%E8%87%BA%E7%81%A3%29
http://zh.wikipedia.org/wiki/%E8%83%A1%E8%97%8D%E9%BB%A8%E7%8D%84
....我照著估估到這啥 唬爛黨?
閣下所言的綠黨指的是這個對吧?
官網 http://www.greenparty.org.tw/
維基 http://goo.gl/Zr4B3b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2UGSZhjA0fk&feature=youtu.be
所以這玩意算是變相買票嗎xdd
該為候選人至少還有提出生育津貼
至少就其"政策"而言
還算是有"照顧"到老人以外的族群
*位
當代刑法的幾個大難題之一(誤
我覺得這種方式其實有對價關係,只是界線真的太難畫了。
如果是這樣針對個人或是特定法人
就會變成期約賄選...
小魚閣下所言甚是
要界定這種東西還真不容易...
其實大家都知道世界是不公平的
選票怎麼發都不會公平的
有聽過拿破崙三世怎麼選上總統的嗎?
民初也差不多。在知識水準達到一定程度前,選舉大概都是那樣。
雖有不足,也有缺陷。還是不應該為此排擠特定族群。
平等均權是最大的意義,無論貧富賤貴,一人一票,
服從多數,尊重少數。創造Win-Win的最大價值,民主也應該是如此。
在下有點想貼出
自己畢業證書的一角
證明身分同時向小魚閣下致敬
閣下所謂的選舉現象
在下還聽過戰後日本
還有媽媽桑當選國會議員
憑的就是眾多恩客投的選票...
最後關於平等均權的部分
在下確實理解了,也在此感謝閣下賜教。
v
我個人不太支持,畢竟那些老人基本上都有一定的行為能力即表達能力,在民主社會下,就有投票權,能去尋找對自己比較好的方案(其實無論哪個年齡層都一樣.....),不能說今天因為老人比較多,壓縮到了其他部分的資源就不讓他們選舉,畢竟現在的資源是他們當年辛苦打拼所累積下來的,且政府照顧老人也是應該的,當你哪天年老時也可以享用的到這些資源,所以不要整天老賊老賊的講............
又如果因為己方的資源被佔據而去排擠老人,那將來你變成老人時是不是也是要去排擠年輕人?
而且這是上本來就沒有完善的制度,民主最主要就是讓每個人能表達聲音,並為自己爭取最大利益,而數刻意排除某些族群
沒有完善的制度,制度是人使用的
看來是在下倒果為因了
感謝閣下賜教。
另外,說到老人福利
待自身老邁時是否也能夠享有,這其實並不一定
不知閣下是否還記得前陣子
勞保因基金操盤手不法使用勞保基金
而傳出倒閉危機,還因此引發"擠兌"
當然當時就連健保 農保 國保等公營保險
也一併傳出"倒閉時刻表",因而喧騰一時
更糟糕的是當時政府只願意保證軍保、公保的償付
在下所擔心的就是類似情形的出現
還好政府還有拿出權宜之計的這點心
(現在的人拿少一點 讓以後的人也可以領)
此策推出之後,印象中倒也沒有多大的反對聲浪
說到這裡,在下覺得這回真的是在下倒果為因了...
理想情況下, 民主社會所謂的"公義", 是所有成員共同妥協出的最大公約數, 而不是透過各種權力運作(無論合法非法)來"排除"政治角力失敗者的利益. 後者的社會演化方向實質上是集權化, 階級與社群壟斷化的發展, 完全不是平權民主社會的概念.
給windshadow兄
:
在這世界上,人類發明過很多種說話的方式,用以指出他人的盲點。
正面指出是一種,反面推論是一種,而導入荒謬也是一種。
我並不支持禁止老人投票。
不過看到你的評論後,讓我很想為你點出 : 我們其實該要反思,投票權實際上的實現,除了普遍享有作為原則外,包括了很多其他的考量。有的限制人類覺得不公平,所以去除;而有的限制仍留到今天 ─ 意味著同樣的投票權之精神,在不同的時代,不一定都一樣。但限制的理由是什麼? 投票權的展現,對人類社會組織跟群體本身的價值又在哪?
而你之所以會認為無聊,不是因為在客觀上沒有意義,而是你主觀上還沒或者不願去看到有什麼討論的空間。
人常常會習慣現下的環境,把現有制度都視為理所當然,在台灣,制度的異議者,因為國民黨透過六十年的執政努力灌輸,常常會被「善良百姓」歸類到反對者、「特定黨派」的一類,然後加以排斥。
對於這種以排斥意識形態之姿、自己又行意識形態來排斥別人的論調,我個人非常不以為然。
對,就像你評論的最後一句話。
在這種思考脈絡下,我判斷只有從眼下「理所當然制度」內與你所述互相矛盾的事物來談,就這麼簡單而已。你不如反問自己,執著在自不自私又有什麼意義呢? 你覺得希望他人無私是什麼樣的性質的要求?
雖然我想你還是看不太懂吧。
你最後一句話根本想戰XD
阿..你說的對,.這沒辦法找藉口了XD
壞習慣,下次改進。
自己的某些重要身分
一旦遭受質疑
當然需要替自己證明並為自己辯護
更何況對方還針對人家的專業這樣反問
今天要是小魚閣下認真要戰
在下也不會覺得奇怪ˊ_>ˋcU
我會點出最後一句話是因為,即使沒有它,以上回應依舊可成為對己方論點的辯護。而最後一句話,本身的功能大概就只是挑釁而已。
我想你也看不太懂,如果沒有接受不同意見的雅量,那我也只能說你的水平也就這樣,如果只能接受跟自己相同意見的討論,那我建議你不如發文先講明好了,"不同言論者請勿留言",這樣會不會比較符合你的做法??說的一口判斷好像很客觀,結果你的言論確證明你的客觀只是屁話,因為你只能接受跟你相同意識的人,你阿....真是慘阿!
就像昨天的討論串,你無法說服任何人,只能用討論到這END結尾,不就證明了你的水平,你的客觀,不過如此
更好笑的是居然還到了需要指名的留言,難道是昨天的討論傷到你的自尊心讓你不指名我出來還是用些小朋友方式的反諷來嘲弄嘲弄就忿忿難平的地步,那我一定要跟你說聲抱歉,害你心神不寧一天真是不好意思阿
V
因為投票偏向投給對自己有利的人 所以要拔掉投票權?
感覺有點怪怪的
更精確來說是投給
"幾乎只"對自己族群有利的人
或"只"對自己族群有利的人
正如我上面所說,沒有人會投給對"自己"不利的人,同樣論點老人家也能全反過來提問同樣問題,這論點應該要討論的是如何針對身體、心理已經沒有自主能力的人的投票權,而不是用利益判斷並來排除他們,難道老人家投藍的支持率是100,年輕人投綠的支持率是100??
我想都沒有,所以在這論點的理由上根本不合理,更別說一堆"聽說"來的事情,有沒有證據也不知道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