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民主专政

Day 2,505, 16:17 Published in China Serbia by U D A R

这几天经常看到占领中环的消息,想写点什么。借以解释一些东西。

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在香港无论什么法律,规定,必须不能违背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在毛泽东的《论人民民主专政》中讲到过什么是人民民主专政。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对反动派,敌人实行专政,结合起来就是人民民主专政。人民民主专政就是只有人民才有发言权,反动派没有发言权。

什么是专政,列宁的说法是:“不受限制,凭借暴力,而不是凭借法律的政权”。

对于人民这个概念,经常有人混淆。觉得自己说了什么,或者想要怎样,政府不符合自己的意愿了,自己就是人民,就可以随意反对政府,可以做出格的事情。其实这样的理解是错误的。毛泽东这样定义人民:人民是在共产党领导下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以及民族资产阶级。人民要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对想要颠覆我们政权的反动派及其走狗实行专政,要压迫这些人,不许乱说乱动。人民内部有各种自由权,选举权,这些权力不给反动派。
对于反动派,只要老老实实,不乱说乱动,可以采用说服的办法,但是决不施仁政。仁政只在人民内部施行。人民犯了法,也要受法律制裁,也有死刑,但是要与反动派区别开。

可能有人会问了,说了这么半天,什么是反动派阿? 这个我不敢自己做定义。上google搜索反动派定义,只有13条记录,没有一个能用了。baidu找到了一个定义“站在一个国家的立场上看问题,有助于人类社会进步事业的就是进步的;阻碍,破坏阻挠人类进步事业的东西就是反动的。文明将代替愚昧、理智将代替野蛮,人类社会将进入一个崭新的时代。”
作为两个对立词汇,相对于人民的定义做一个参考吧。

以上主要摘自于毛泽东1949发表的《论人民民主专政》这篇文章。是不是权威自己看这办。

最后,什么叫危险。个人认为,被剔除出人民的队伍就是危险。感兴趣的话可以找原文看看。

本来觉得应该派包的,但是穷啊,只能拿1万Q5面包了。

觉得我要翻墙才能玩这个的听好了,我不用翻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