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當真正的造神者

Day 2,595, 19:50 Published in 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USA by NekisseAz

 
事件 : 不反對同性婚姻,柯: 樂觀其成、干我何事。(影片)
 
一些評論 : 類似FB這篇文章、蘋果社論:還好我投給馮光遠
 
有很多人持開放性的態度在面對議題,所以我把自己的想法也貼在這邊跟各位交流,對我來說批判是個滿正向的詞(當然對很多人來說是負面的),我大概是第一次對特定社會議題貼這麼多字在這邊,歡迎批判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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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當真正的造神者
 
柯P昨天說了兩句話,看到的當下就預料到一定有很多關心同志議題的朋友受不了。
「我會尊重同性戀,但不代表我要去宣傳推廣。樂觀其成,干我何事?」他說的話是否傷人、讓人失望? 或許是。但他說的是否是實話? 或許也是。
我好奇的是,這種失望,是建立在什麼樣的期待下?
 
台灣有很多「弱勢」,越注意去看、去聽,就會看見更多,聽見更多。台灣也有很多,願意主動站在雞蛋這一邊、拳頭小這一邊的人。靠拾荒維生的老人、低收與單親家庭、身心障礙者、勞動條件差的勞工、同志朋友,每一個議題,背後都有一個角落,和角落裡弱勢的一群人。如果你關心動物,你可能會特別注意動保問題;如果你投身社工領域,你會對社會福利或勞動權益特別有感;如果你念法律,你則可能會特別看到冤案的被害人。
 
而如果你身邊很多同志朋友,你可能會特別在意他們什麼時候可以跟異性戀一樣,結婚、擁有家庭,走在路上的情侶受到與異性戀相同的目光對待,看病時可以做為法律上的家屬了,社會地位、權利保障不再因為歧視與偏見而有任何刪減。
 
對,你會,我們這代很多人都會。但為什麼?
  
因為我們有異於常人的正義感,而社會多的是心甘情願充當高牆打手的無知者、既得利益者、壓迫方? 真的這麼簡單?
 
我高中的時候,念了一所男校,在那時候才認識「同性戀」這個概念。大學進了一所(號稱)很有人文氣息的名校,才開始認識同志的朋友。從第一次感受到「他/她除了性向以外跟我沒什麼不同」至今,我一直支持這個議題。現在支持也需要分程度了,對,我是沒有去過任何同志遊行,我是沒有捐款過,我是沒有「站出來大聲疾呼」過。但我認為我至少做到了兩件事 : 尊重我認識的同志朋友、以及希望(以實際的交談)我身邊還沒有這個概念的人(往往是中年人和老人)也尊重他們。
 
大學畢業後我才知道曾經同住過的室友也是同志,他當時不敢告訴我的這件事,我一直覺得很懊悔、也很遺憾,一直在反省。我想一定是我給他的感覺不夠包容,協助營造了不友善的氛圍,他才會難以說出口。但我敢說,打從我認識第一個同志朋友到現在,我內心從來沒有歧視他們過;即使那些有偏見的對象是我爸、是我爺爺,我一直都想把這份"感受與思考"傳達給他們,雖然我們都知道,那是真的很難。
 
因為他們的生命裡不存在這樣的脈絡,他們很可能沒有機會認識、擁抱、甚至好好觀察過。但我有,而我很慶幸在我成長過程,不曾有人給我灌輸過對同志的偏見與歧視,非常慶幸。我深深地知道,一但有了偏見,再怎麼想理性都很難抹除。
 
朋友們,我們要怎樣要求,生命裡面沒有這些脈絡的人們,藉由抽象的觀念來擁有實際的感受?
我有的朋友很在意曾經被同性騷擾過的經驗,理性上,他們知道那其實就跟女孩子被男性變態騷擾的糟糕經驗一樣;但情感上,他們會下意識把自己劃分出去,覺得尊重你們去結婚,但我不會跟你們去遊行、去抗議。
 
「干我何事」是很多很多人的真實想法,也是議題該面對的現實,但不是把弱勢的苦痛轉為他們的原罪。我不只是在幫柯講話,我是想幫所有我身邊這些有「你們要結婚就去,我不反對」想法的人說話。當我們咬文嚼字、以二分法的意識型態劃分立場的時候,幾乎不會注意到這是另一種價值觀上的壓迫;在名為正義的諸多大旗(往往還是空白旗幟)下,要求所有人統一口徑、站到「正義」的那一邊。當「不全力支持=反對=歧視」被連結起來的時候,我們還會在意「尊重」跟「反對」的差別嗎?
 
好,我們回到柯說的這幾句話,回到他寫在新政內的「媒體詢問對於是否支持同志婚姻修法,他認為民法該修就修,他贊成修法,他不反對同志婚姻」,他是說了「干我何事」跟「不反對」,但他也說了「贊成修法」「樂觀其成」,如果畫一條支持程度的光譜出來,柯應該就是落在不反對到支持中間,的確不到很多人期待(與定義)的「支持」那個程度之後,這沒什麼好護,但重點是,為什麼因為他是市長、是85萬高票當選人,他就必須得在沒有這種脈絡的條件下,有跟我們一樣的感受、一樣的熱情?
 
他在市長之前,只是一個人,一個55歲的中年人,我們要不要問問身邊這個年紀的人都怎麼想的,在光譜上的哪裡?
 
不要隨便把「我們的期待」跟「他人的必要」畫上等號。不跟你有同樣關心的人,可能把目光放在另一群弱勢身上。不跟你一起搖旗吶喊的人,可能尊重的程度不遜於你(有的人不就是用同情在"支持"嗎,還有的人是把修法當一種施捨勒)。柯也許沒有跟你一樣「都干我的事」,但同樣的,他也沒有說出「同性婚會造成台灣少子化」,沒有認為「同性婚會摧毀家庭」,沒有說過「同性戀是病」,甚至也不會因為「小孩不叫他柯阿公就崩潰」。
 
我認為,我們至少得尊重「不promotion,但也不歧視」的這些人。尊重他們,體諒這些因為沒有你的經驗你的感受所導致的想法,他們才有可能以獨立的觀點去接受與原本不同的主張。在我們這代,有非常多人希望整個社會往尊重同志以及其他弱勢者的方向邁進,而這並不是積極地把「不那麼支持的人」全批成歧視可以做到的。這個激進的氛圍如果沒有被確實發現與檢討,什麼人權都是假的,比的都只是多數人的情感認同罷了。其他的不同聲音呢? 因為他們是歧視者、是爛人壞人總之不是好人,所以就放棄治療吧! 對不起,這種事情我第一個不願跟進。
 
所以我也認為持這種論調的人,才是真正的造神者,不管柯市長的生命中有沒有這種脈絡在,都得要一樣地感同身受、一樣地義憤填膺。因為他是市長,所以他必須要懂,那怕朋友少如他,孤僻如他的一個人;因為我們支持的是對的,所以他必須要一樣支持,否則就是錯的。這不是對全知全能的神的要求,不然是對所知有限經驗有限的人的要求?
 
這種「應然性」,會浪費一次又一次的機會 ─ 讓這些跟柯P有類似想法的人,更了解、更支持的機會。說出基於自己生命經驗的真實感受,不等同佔據異性戀特權發話。請尊重願意誠實說出自己還沒有感同身受的人,這同時是在尊重你自己,因為我們誰都有可能在某個議題上說出「干我何事」。把有想法上差異的人標籤上歧視者、壓迫者,然後歧視他們、用多數意見壓迫他們,沒有辦法真正讓整個社會更包容彼此的差異。
 
 
當然我身邊也有很多是上述在同志議題特別激進的朋友,他們如果要看不起說出這種論點的我,我認為是「請隨意」。打從開始質疑死刑到現在,我已經很習慣這種「看不起」了。並且,我其實非常羨慕他們的憤慨跟失望,因為就我個人而言,對「死刑犯的命干我何事」這種論調本身,已經麻木到無感,我努力想探究的,是一個人在說出這種想法的背後,存在什麼樣的脈絡。
 
忘了說,我不只尊重兄妹婚、姊弟婚、兄弟婚、姊妹婚,我還大力支持兄弟姊妹控、最好一起修法(俺妹請改結局謝謝);對於人獸交愛好者,我尊重,正確講法是不反對,他們要做就去做,但尊重跟鼓勵是兩回事,我是不會去promotion。同樣的,我也是滿希望今年風起雲湧的同性婚支持者,秉持同理心,不要「結構壓迫」這些「少數族群」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