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期:作为11月议员的道歉
Jet Li Zhang
我很汗颜。
这几天看到了移民局发布的新移民法,其中有个7000条款。
即,凡是外国人要入籍,批准后,要付7000元手续费。
我刚看到这个条款,感觉很荒谬,因为,ec也需要靠我们同盟国的大力帮助才能保住10全。
不批国籍也就算了,批了还得收钱,说好听点,叫小家子气,说实在点,有点过河拆桥了。
后来在国会报纸下,留言质问,这是何时何地通过的法则?
然后,才发现,原来真正荒谬的人是我自己。
多谢bowen yu兄提醒。
这条法则是11月通过的,那个时候我是议员。
当时这个议案,分五个表决。
其中第五个表决,就是手续费的问题。
我翻看了178的公众区,发现我当时投的是5000块。。。
对此,我必须要道歉,因为,这一票,现在回想起来,我投的很随意。
或许,我根本就没有仔细的阅读议案,或许,我根本就没有认真地考虑过。
无论如何,我作为11月的议员,犯了一个非常让人失望的错误。
我向大家道歉。
同时,也希望,
1。议会们能重新考虑这条法则。或许议会已经在考虑了。
2。现任,以及即将上任的议员们,请仔细阅读每一条讨论案,认真投每一票。
Jet Li Zhang
Comments
顶~
老张言重了。
议会已经在讨论,恰逢换届,相信新任议员们会解决这个问题。
不必自责,当时考虑收费的时候是为了减少申请人数量。可是实行的时候大部分申请人并不知道需要收费。
多谢楼上各位。
可是,这件事情,影响实在不好。看看前两天外国人的跟贴留言。。。实在是觉得。。。。唉
得补充一下,我道歉,不是为了这条议案,因为,这是大家一起做出的决定。不是我一个人的决定,我还没有自大到这个地步。。。
我道歉,是因为我当时不符责任的态度。。。让大家失望,也令自己对自己感觉挺失望的。严于律人,疏于律己。。。
这个问题不是一个个案,希望大家都引以为戒。
12月移民局成员Kellen.Wang
好榜樣!
如果整個國會的議員都像你一樣認真,eC必定會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