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福利報&挑戰現有秩序的前提

Day 2,813, 21:31 Published in 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by sunkiru


今日DAY2813 民國104年08月04日

福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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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出生到成年的過程中,會逐漸由他律進到自律,18歲會被視為成年的一個開始有其心理和生理上的根據,在成年以前的教育,是先有他律,教導規定背後的原因、意義,了解後帶出思考討論反省,最後形成自律。

在成年後,犯錯時就必須直接面對國家的法律,不再有未成年時的緩衝與保護,所以在學生成年前,要透過教育讓學生建立對社會普遍的他律,也就是一般人認可的價值觀和國家法律有基本認識,並有思考和執行的能力進行自律,讓其成年時,能對自己選擇的行為負責。

在這觀點下,高中是學習秩序很重要的階段,以老師的角色來說,除了告知規定是什麼,還要告訴他為什麼有這規定,最好能一起討論,帶出思考,然後讓學生在了解他律後進而能夠自律。

自律並非是完全的遵守他律的規範,而是即便對於規定有所不滿或存在衝突,也會避免莽撞的以自己認定的主觀標準去執行,仍會先對現行的規範進行充分的了解,思考出不接受此一規範的具體源由,且討論如不遵守或修改規定後可能的結果,再進行溝通協調,以不妨礙他人的方式,試著解決他律與自律之間的衝突。

現行的制度也許有不合時宜或不好的地方,但批評和修改制度之前,要先透過理性的討論去詳細認識它,進而探討其不合適之處,並了解此制度在社會與個體之間的存在原因。

回頭看看現在,當下許多展現反抗意識的學生往往講不出規範或執行程序的具體弊病在何處,多半了解片面訊息後就直接進行批判,在沒有足夠完整的資料蒐集過程前,就想檢討這些規範或制度,打著獨立思考的名號,實質上只是放大了自己的思想,忽略與輕視現實,亦不尊重不同的觀點。

關心社會是很值得鼓勵的事,但公民不服從和獨立思考,無法合理化所有的行動。民主的基礎是法治,政府的程序與執行面存在爭議不代表能合理化違法的行為,在批評法律與程序前完整的資料蒐集與整理是不可少的,利用合法的管道表達意見與政府進行溝通才是正確的,如選擇以不合法的方式行動來抵制與反抗公權力,那就必須要為自己做出的選擇負起全部的法律責任。

(王若婕 淡江大學數學學系四年級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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